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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发帖

东莞警察不作为,东莞公安局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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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作者:19800302a  发表日期:2009-6-10 15:46:52
    跳楼 跳桥讨薪讨公道,城管殴人,警察打人,加上现行制度行政机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形式万千社会问题充满整会,本人亲身经历事情,可窃见一班。中国立法,行政,司法己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本人今年3月30日到东莞长安镇上沙社第二工业区雅格电子厂应聘,包括技术考试,注明合格被录用。4月1日正式上班,仅仅一天后十时左右就称本人技术不熟练,要辞退,并开辞退单给我,还称头三天进厂,不管什么原因离厂,一分钱也没有,受够资本家剥削的我,当然反感并明确反对归还证件。雅格电子厂几个保安把我骗进一个小房间,关住门,然后对我拳打脚踢,威胁把工作证和辞退单交出来,本人不从,组织七,八个人又打又搜又强制夺走证件。报警后,基层法安居然称,做一天当然没有工资,连调查也赖得履行,气得直奔长安公安局,要本人强烈要求下,沙头派出所下午17时左右才去现场,没有经本人确认,在雅格厂带个不相关保安回来,录了笔录,马上放人。我当时就质问“为什么带个不经确认的人回来,而且仅带一个?”警方居然称“一个人就够了”其余问题刚回避,还装“好心”告诉伤势严重要去医院作证明……一大堆话搪塞。4月7日我拿着医院诊断证明到沙头派出所证明,派出所才告之,要法医鉴定证明才有效,当时,感觉被耍了,质问为什么不早说害我白花钱。警察辨称,按程序一步一步走。当我要求处理,沙头派出所又称,受理你民警不在,我问在那,警方称“不知道,你在这里等吧”,等了好久,也不见人,我要求联系他回来,警察又称无有这权利,还称没有他电话。那天白等了一天,也没有人来处理。之后,去了几次(起码有五次)都是这样,期间,我还去了长安公安局投诉也没有什么用,电话那头〔派出所〕声称会处理,再回到派出所又是白等。警察与警察之间互相推诿,扯皮。期间,我上网或联系媒体呼唤关注,新快报记者反应快,愿来核实,就出现4月12日在雅格厂门口发生一幕。报道内容观真实。后来,我不停上访,市,省政府,公安信访有两趟,甚至省人大。4月17日,我拿着媒体报道要求劳动局确定与雅格厂劳动关系,雅格厂还超级赖皮,称我是自离。而长安公安分局迫于压力,命令沙头派出所出具证报警回执证明,但受理民警始终不肯处理,视我不存在,敢当众看报纸,还坚称不怕告。回到住处,我心里非常痛苦,自己在省人大闹自杀也没有用,这世界真是黑。经查书,发现可以行政诉讼,网民和律师都似有经验告诉我,民告官很难的。书上例子似乎也说明这一点。心想,有医院证明,报警回执,凭着感觉试一试起诉东莞公安局要求法官裁定被告不履行《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职责第18条事实 ,理由是“……被告只知道‘证据’两个字,却不知道履行自己法定职责为先行义务,如果受害者有证据还要公安机关干吗?直告法院就行,同样,如果被告有证据才履行自己法定职责那要法律干吗?……”东莞第一法院受理立案了,并于6月16日审理,我知道希望来了,这一招果然奏效,被告回答辩称,受理报警登记表,同意受理是2009·4·2落款名李国强。备注∶己交报警人报警回执。报警人一栏也没本人签名。凭这一点,我还要告被告乱作为。有很多“证据”都是行政诉讼自行收集。不过,也要感谢被告收集我想行要的证据,这些证据使更有力告雅格厂,我立即把这些证据举报长安劳动监察部,表示依《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74条75条强烈对雅格厂依法行政严肃处理。长安劳动监察部也很害怕被告上法院不作为,表示一定依法处理。还开“劳动监察资料签收表”作为受理证明。
   各位同胞们,建国共产党执政六十年,即使后三十年,真真正正使人民过上有劳所得的筒单要求日子也很短,比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本应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在2008年前大多数人只仅仅闻过。直至今天,仍有企业不愿履行社会责任,千方百计规避。
   有意采访,076988715593(房东电话)转本人,或直ga188@QQ.com. 本人最近经常在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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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者:吃饭睡觉打波波  回复日期:2009-6-10 15:55:00
  顶
  会不会跨市追捕哦!
2#作者:灰常38  回复日期:2009-6-10 16:07:00
  法院都不鸟你怎么办?
  
  记住杨大侠的一句话.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那么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3#作者:focal  回复日期:2009-6-10 16:08:00
  作者:吃饭睡觉打波波 回复日期:2009-6-10 15:55:00
  
    顶
    会不会跨市追捕哦
  
  同担心。
4#作者:龙之泪007  回复日期:2009-6-10 16:42:00
  学学拉登。现在社会没道理讲。这些屌人小事不怕,大家就给他上点大事。
5#作者:aishinimi6  回复日期:2009-6-10 17:30:00
  支持你
    手机上天涯,随时围观热点:3g.tianya.cn
6#作者:三岁想揭瓦  回复日期:2009-6-10 17:38:00
  虽然不看好结果
  但还试药支持你
7#作者:潇湘无尘  回复日期:2009-6-10 18:17:00
  精神上支持楼主讨个说法。
8#作者:zhanxing2003  回复日期:2009-6-10 18:25:00
  LZ支持你,告他们,他们太腐败了,我去年在车上被他们抢一个手机,我打110报警,JC叫我告诉他地起址,我就说了地址,那个男JC尽说,他不知道位置,就挂了电话,我又打过去,他一听又是我,又把电话给挂了,我一共打了3次,他挂了我3次,他们真不是东西,要是哪一天这些事情发生在他们的家里人身上,我看他们作何感情?
9#作者:791218888  回复日期:2009-6-10 18:35:00
  顶一个
  我也在上沙
10#作者:beat小麦老肯  回复日期:2009-6-10 19:05:00
  看了看全国各地的坛子,就东莞的“文明”贴最多,东莞咋了?咋就这么多的“刁民"呢?咱不是“文明城市吗?”你丫的还想怎么啊??卧~~~~槽~~~~~泥马
11#作者:959633884  回复日期:2009-6-10 19:16:00
  顶,我的电脑被涌头治安给抢走了,去了5次还没有要回来.我还以为长安治安好,这里太腐败了.
12#作者:959633884  回复日期:2009-6-10 19:23:00
  朋友留个电话,到时咱们一起发动群众
13#作者:复仇之路  回复日期:2009-6-10 19:33:00
  beat小麦老肯:
  
  有在东莞做广告的朋友吗?小弟餐厅需要做一个LED广告牌,可以闪闪发光的那种,很多手机店门口都有。有的话,站内联系,急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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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beat小麦老肯 回复日期:2009-2-25 23:11:00
  
    没有吗?在线等!顶上去先
  
  
   作者:客过市城 回复日期:2009-2-25 23:33:00
  
    我是呀!有什么可以帮到您!我QQ395965433
  
  
   作者:261622186 回复日期:2009-2-26 23:27:00
  
    你在哪里啊,近的话上门服务!
  
  
   作者:261622186 回复日期:2009-2-26 23:30:00
  
    我ID就是QQ号
  
  
   作者:大哥来自江湖 回复日期:2009-2-26 23:36:00
  
    同行蛮多的,楼主说的闪闪发光应该是霓虹灯牌吧?全彩扫描的那种,手机店一般不会做会闪的LED招牌,娱乐场所才做,因为造价较高。
  
  
   作者:keledog 回复日期:2009-2-27 9:07:00
  
    有LED,但一般只是用来显示字的电子屏。
    一般用霓虹灯做招牌。
    你餐馆的话,我还是建议你用吸塑字的,这样上档次些。
    总感觉霓虹灯太俗了。
  
  
   作者:我心太乱 回复日期:2009-3-3 11:15:00
  
    同行挺多!
  
  
   作者:复仇之路 回复日期:2009-6-10 19:22:00
  
    楼主:
    
    我草你女马
  
  
   作者:复仇之路 回复日期:2009-6-10 19:24:00
  
    楼主:
    
    我草你女马
  
  
   作者:复仇之路 回复日期:2009-6-10 19:25:00
  
    楼主:
      
      我草你女马
  
  
   作者:复仇之路 回复日期:2009-6-10 19:30:00
  
    楼主:
        
      我草你女马
    
     你吗的一本地人了不起是吧?
     砸你个狗日饭店的
     不就是一饭店掌勺的吗?
     怎么东莞人的脸面都被你这种勒色丢尽了!
  
  
人身攻击 封口一个月 BY 静看寂寞蔓延时
14#作者:复仇之路  回复日期:2009-6-10 19:34:00
  beat小麦老肯:
  
  人家打官司碍着你什么事了?
  
  要你在这狗嚎。
  
  哪天你全家被长安治安队的全部打死。
15#作者:coscolau  回复日期:2009-6-10 19:56:00
  顶起来
  ·
  中国需要这样的人
16#作者:san775425  回复日期:2009-6-10 20:09:00
  支持。
17#作者:钱啊真好东西  回复日期:2009-6-10 20:11:00
  这事要,要,要顶下!
18#作者:冯大棒子  回复日期:2009-6-10 20:13:00
  告得好啊
19#作者:dwyshn  回复日期:2009-6-10 20:14:00
  ding!!!!!!!!!!!
20#作者:很牛的毛  回复日期:2009-6-10 20:31:00
  指甲边好黑。。。。。。。。。。。。。。-_-!
21#作者:hnzclwb_11  回复日期:2009-6-10 20:53:00
  顶一个!!!
22#作者:jinwei88  回复日期:2009-6-10 21:14:00
  中国缺少的就是认真的人。
23#作者:我爱上帝爱我  回复日期:2009-6-10 21:21:00
  那么牛啊???上帝会惩罚那些有罪之人的
24#作者:依然不怕冷  回复日期:2009-6-10 21:31:00
  长安上沙啊,不可以说是东莞最黑的地方,也可以排第二。
  上沙的治安队?
  土匪吧
25#作者:zkw0913  回复日期:2009-6-10 21:50:00
  上沙土匪,就不怕8路汽车吗?
26#作者:rigao168  回复日期:2009-6-10 22:21:00
  dddddddddddddddd
27#作者:何为又有雨  回复日期:2009-6-10 22:39:00
  兄弟啊,真难为你了
28#作者:yyu9929  回复日期:2009-6-10 22:45:00
  如果没地方躲了 就来找我 我在江门新会 QQ 1157904491
29#作者:不问我  回复日期:2009-6-10 22:52:00
  楼主上了一天班,想让那厂给你多久的工资啊
  
  教你一招比较狠的,如果时间比较充足最好是到饭店吃饭放点虫子进去,或者去大型超市专找过期或有问题的食品,找到了就打官司,赔钱,比一直缠在那个什么格的破厂有前途的多啊
  
  
  大超市一般那个沃X码的东西出问题的比较多,家X福的也经常改承诺,按楼主这样的性格一年在这上面不赚个几十万出来是不可能的,相信我,去试下吧
30#作者:sanguo100  回复日期:2009-6-10 22:55:00
  LZ 小心得重病了哦,
31#作者:东莞_邹律师  回复日期:2009-6-11 00:01:00
  中国一直以来就是一个官本位国家,没有民告官的传统,所以很多人不敢告官,即使告了也对结果不抱希望。其实近十年来,我们国家在悄悄的发生变化,民告官虽然还有不少障碍,胜诉率还有待提高,但毕竟已不再是痴人说梦、天方夜谭,已经渐渐地被人接受,被人使用,这从法院行政案件的案件数量逐年大幅递增可以反映出来。
  本案能进入司法程序,说明中国正在走向法制,如果能得到公正处理,更说明中国正在走向法治,走向文明,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打行政官司是化解官民矛盾的一个有效途径,是官民找个说理的地方,是文明的标志,如果没有行政诉讼途径,官民各执一词,只会使分歧越来越大,怨恨越来越深,那才是真正的和谐隐患。
  我前不久代理了一起告广州交警的案件,当时告诉家人、朋友时他们都替我担心,认为我这样做很危险,我宽慰他们:我们是在走法律程序,对事不对人,没有任何风险。结果处理得很圆满,当事人的事情解决了,交警方面也获得了一个处理问题的依据,皆大欢喜。
32#作者:咋整的啦  回复日期:2009-6-11 09:28:00
  顶下...
33#作者:0769等水de鱼  回复日期:2009-6-11 09:37:00
  作者:不问我 回复日期:2009-6-10 22:52:00
  
    楼主上了一天班,想让那厂给你多久的工资啊
    
    教你一招比较狠的,如果时间比较充足最好是到饭店吃饭放点虫子进去,或者去大型超市专找过期或有问题的食品,找到了就打官司,赔钱,比一直缠在那个什么格的破厂有前途的多啊
    
    
    大超市一般那个沃X码的东西出问题的比较多,家X福的也经常改承诺,按楼主这样的性格一年在这上面不赚个几十万出来是不可能的,相信我,去试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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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的何必说风凉话呢???
  我相信楼主也绝对不是少了一天的工资就不能生活
  楼主为什么会坚持不懈
  我想至少楼主对于社会和谐
  及社会和谐背后的社会责任
  有恰倒好处的把握
  我不认为楼主是无理取闹
  相反,我支持他的行为
  如果说政府智能部门相关人员有在作业时偏离正常程序
  作为社会一员
  是有责任和义务去尽所谓社会监督责任的
34#作者:久旱无水  回复日期:2009-6-11 10:43:00
  顶下楼主.实在太佩服你的精神了.
35#作者:不同凡响2007  回复日期:2009-6-11 11:09:00
  小心躲猫猫!
  
  
36#作者:snowherd  回复日期:2009-6-11 11:42:00
  顶
37#作者:巴山浪子  回复日期:2009-6-11 11:43:00
  我顶你,不过要注意安全!
38#作者:BEYOND情敌  回复日期:2009-6-11 12:36:00
  说什么也要顶一下的...
39#作者:yclizhi1141  回复日期:2009-6-11 13:13:00
  我也在长安,支持楼主顶一下!
40#作者:dgcad  回复日期:2009-6-11 13:34:00
  顶!
41#作者:XUSUZHEN1024  回复日期:2009-6-11 14:38:00
  支持你,现在当官的确实很可恶,去办个事几分钟搞定的事,等人要等几个小时
42#作者:nickly2008  回复日期:2009-6-11 15:24:00
  兄弟我支持你啊 。最鄙视派出所啊。那些吃白饭的。
  
  
  那些人畜牲都不如。就知道忽悠。。。。弄死他们。老大你牛。加油
43#作者:dinoslover  回复日期:2009-6-11 15:30:00
  本人今年3月30日到东莞长安镇上沙社第二工业区雅格电子厂应聘,包括技术考试,注明合格被录用。4月1日正式上班,仅仅一天后十时左右就称本人技术不熟练,要辞退,并开辞退单给我,还称头三天进厂,不管什么原因离厂,一分钱也没有,受够资本家剥削的我,当然反感并明确反对归还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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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有精神偏执问题。鉴定完毕!
44#作者:寻二手车卖主  回复日期:2009-6-11 15:43:00
  ding
45#作者:xiawan1984  回复日期:2009-6-11 17:45:00
  支持LZ,你的出现至少让嚣张的派出所的那些SB收敛点!!!
46#作者:杨妞在莞  回复日期:2009-6-11 17:57:00
  精神支持
47#作者:bensonden  回复日期:2009-6-11 18:33:00
  相信JC,母猪能上树
48#作者:辣妹子从小不怕辣  回复日期:2009-6-11 23:52:00
  作者:xiawan1984 回复日期:2009-6-11 17:45:00
  
    支持LZ,你的出现至少让嚣张的派出所的那些SB收敛点!!!
  
  
  
  没用的,不是发生重大的群体死人案件,JC才不出力办案的
49#作者:一切都不想  回复日期:2009-6-12 09:15:00
  替这个黑社会默哀三分钟.
50#作者:从北往南的  回复日期:2009-6-12 11:12:00
  顶
51#作者:诺B  回复日期:2009-6-12 12:29:00
  没用的,你那些也不是什么伤,除非你S了,他们才会重视。
52#作者:yiyi26  回复日期:2009-6-12 12:34:00
  顶~~~~~
  
  
53#作者:daviddxq  回复日期:2009-6-12 12:55:00
  帮忙顶上去。。。
54#作者:东莞洪湖浪  回复日期:2009-6-12 16:36:00
  支持维护自身权益。就是因为公检法不作为,企业才敢胡作非为。顶。
55#作者:H_寂寞高手  回复日期:2009-6-12 16:42:00
  帮顶!
56#作者:parkwon  回复日期:2009-6-12 17:09:00
  黑暗的社火,黑暗的人民何时解放啊
  
57#作者:晕晕不晕  回复日期:2009-6-12 18:00:00
  嗯 告吧
    手机上天涯,随时围观热点:3g.tianya.cn
58#作者:abiyh  回复日期:2009-6-13 02:11:00
  要顶起,请说风凉话的gun一边去.别人在为你谋福祉呢
59#作者:wind1wang  回复日期:2009-6-13 10:03:00
  没用的,不是发生重大的群体死人案件,JC才不出力办案的
60#作者:铁将军阿贵  回复日期:2009-6-13 16:41:00
  软组织挫伤,属明显轻微伤,楼主的伤情无需法医鉴定。
  有医院开具的医疗证明即可。公安机关可受理为治安案件。
61#作者:屁峰山顶  回复日期:2009-6-13 17:09:00
  顶一下
    手机上天涯,随时围观热点:3g.tianya.cn
62#作者:bensonden  回复日期:2009-6-13 17:11:00
  JC不作为,很正常!!!
63#作者:飘泊中流浪  回复日期:2009-6-13 22:53:00
  要是大家都像楼主这样认真,坚持!我们的政府也就不敢像现在这样胡作非为了!
64#作者:deepty  回复日期:2009-6-13 23:06:00
  无语...强烈顶一下楼主.
  fuck the guys
65#作者:dgtk1  回复日期:2009-6-13 23:40:00
  支持楼主!并不是一天工资问题,而是人格、精神受不了。
  找到电视不是有个叫《警管警》吗?
  毛主席有句话:什么都不怕,怕就怕认真!
66#作者:广圆  回复日期:2009-6-14 09:02:00
  我在长安,现在怎么这样了警察!
67#作者:曜坚  回复日期:2009-6-14 14:54:00
  我是东莞人,也恨透了现时这样的社会,所以,我顶你
68#作者:959633884  回复日期:2009-6-14 19:19:00
  顶下
  
  
69#作者:M58540  回复日期:2009-6-14 19:59:00
  我在长安上沙P出所报案,居然不给报警回执,我一再要求给一份证明时才给一份证明,第二天去时被当事的警员,撕了头一天的证明,这个世道最黑的就是那些狼.好在我第二天去的时候还复印了一份,同时被撕的那一份被我捡回来了
70#作者:游龙在外  回复日期:2009-6-14 21:03:00
  顶
71#作者:chenqu191190158  回复日期:2009-6-14 21:08:00
  上沙治安队还有这一个任务,每天要拉N个没有暂住证的闲人回来!
  这是听治安队的人自己说的!真黑呀!
72#作者:老邓1234  回复日期:2009-6-15 01:18:00
  4.30我两个朋友抓进上沙治安队,交了一百才放的
73#作者:刺骄  回复日期:2009-6-15 08:40:00
  估计这事会被河蟹掉。
  还是支持楼主继续!
74#作者:XUSUZHEN1024  回复日期:2009-6-15 11:07:00
  狂顶楼主,这事还没个结果吗
75#作者:junfan0307  回复日期:2009-6-15 13:39:00
  中国治安最差城市----东莞
  如果不这样怎么对的起这和称号呢!!!!!!
  
76#作者:kk689  回复日期:2009-6-15 14:50:00
  巴格达
77#作者:五步笑十步  回复日期:2009-6-15 15:10:00
  东莞是文明城市,怎么可能有这种事!
78#作者:cengjiantao  回复日期:2009-6-15 15:13:00
  东莞本色又出来了.....
  
  顶上去
79#作者:相亲相爱一辈子  回复日期:2009-6-15 15:57:00
  希望LZ成功。
  正是因为有LZ这样的人,才让我们的体制一点点的在改善。
  我们都希望能在一个真正和谐的环境下生活,但这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
  这当中就包括你和我,即使只是顶一下贴,给LZ些精神支持,
  也比当一个麻木的看客要好。
  要知道,这种JC不作为的事情在东莞谁都有机会碰上。
80#作者:人在江湖N年  回复日期:2009-6-15 16:37:00
  东莞,提起这个地名就让去过的人恐惧的地方,到处都是抢劫、行窃、暴力者。
81#作者:早立微微笑笑  回复日期:2009-6-15 16:49:00
  法制的进步不是上天的恩赐,是每个人的共同努力,相信正是有你这样的人的存在,官爷们才不会肆无忌惮,小百姓才会有点日子过!
  支持你!
  我的QQ368903678
82#作者:马蹄爽  回复日期:2009-6-17 12:04:00
  黑暗的东莞
83#作者:yang247222  回复日期:2009-6-17 17:25:00
  上法庭有什么用呢,还不如去找拉登外理得快些.哈哈
84#作者:kate0769  回复日期:2009-6-18 10:34:00
  辞退是应该给钱了,无论上了多少天班!说什么头三天不给钱,真的非常不给理
85#作者:wwplot123  回复日期:2009-6-18 10:42:00
  东莞就它妈的一个黑社会!!
86#作者:verylazyfish  回复日期:2009-6-18 12:59:00
  东莞什么治安队警察都没用的.....有钱有关系才行
87#作者:坠落主儿  回复日期:2009-6-19 22:23:00
  治安队警察都是猪,我很讨厌他们
88#作者:红星照我战斗  回复日期:2009-6-20 22:53:00
  同意并支持楼上观点
89#作者:我本善良1977  回复日期:2009-6-21 00:39:00
  了看全国各地的坛子,
  
  
  
  
  
  
  
  就东莞的“文明”贴最多,
  
  
  
  
  
  
  东莞咋了?
  
  
  
  
  
  
  
  咋就这么多的“刁民"呢?
  
  
  
  
  
  
  
  咱不是“文明城市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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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 . 查 .办...........温. 总 理
90#作者:东莞十年  回复日期:2009-6-21 11:19:00
  顶一个
91#作者:383524899  回复日期:2009-7-3 21:35:00
  ding
92#作者:jssea001  回复日期:2009-7-3 22:16:00
  
   作者:0769等水de鱼 回复日期:2009-6-11 09:37:00
  
    作者:不问我 回复日期:2009-6-10 22:52:00
    
      楼主上了一天班,想让那厂给你多久的工资啊
      
      教你一招比较狠的,如果时间比较充足最好是到饭店吃饭放点虫子进去,或者去大型超市专找过期或有问题的食品,找到了就打官司,赔钱,比一直缠在那个什么格的破厂有前途的多啊
      
      
      大超市一般那个沃X码的东西出问题的比较多,家X福的也经常改承诺,按楼主这样的性格一年在这上面不赚个几十万出来是不可能的,相信我,去试下吧
    -------------------------------------------------------------------------
    楼上的何必说风凉话呢???
    我相信楼主也绝对不是少了一天的工资就不能生活
    楼主为什么会坚持不懈
    我想至少楼主对于社会和谐
    及社会和谐背后的社会责任
    有恰倒好处的把握
    我不认为楼主是无理取闹
    相反,我支持他的行为
    如果说政府智能部门相关人员有在作业时偏离正常程序
    作为社会一员
    是有责任和义务去尽所谓社会监督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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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楼主,目前东莞就需要楼主和 0769等水de鱼 这样的
  
  顶
93#作者:rigao168  回复日期:2009-7-3 22:33:00
  不明真相的群众路过.
94#作者:wyehh  回复日期:2009-7-3 22:54:00
  顶了
  
96#作者:进化中的锯草  回复日期:2009-7-3 23:09:00
  支持一下
  
97#作者:123顺金  回复日期:2009-7-4 01:36:00
  顶。
98#作者:本来是拉登  回复日期:2009-7-4 09:53:00
  支持,顶起来
99#作者:lsqxw  回复日期:2009-7-4 10:52:00
  现在的‘貉蝎’社会...我呸我呸我呸呸呸!
100#作者:古云寨  回复日期:2009-7-4 13:53:00
  这说是所谓的文明城市?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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