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灿华为北京某著名影视制作公司技术主管,25岁,10月2日通过北京青年旅行社组织前往菲律宾长滩岛旅游,9月29日与北青旅签订合同后,北京青旅擅自将彭灿华在内的8位客人转给北京中国旅行社南亚风情部,且没有重新与客人签订合同。
事故发生经过:
据团友回忆,10月5日上午10点左右彭灿华与四位团友从海边回到长滩岛Paradise Garden酒店,其中两位团友金先生、杨先生,先行进入了游泳池,彭灿华在酒店大堂寄存完相机后独自来到游泳池游泳。于10:45左右在游泳池中离奇溺水身亡。此游泳池不足80平方米,事发处水深2米,同时在游泳池的有十余人。
10月5日下午家属收到彭灿华遇难信息,办理户照后于10月7号晚上10点到达北京。前后两次向北京青旅了解情况,但北京青旅一直未曾提供事故情况说明,以“可能、好像、你们去当地了解”进行回避。
10月8日晚家属到达马尼拉,10月9日上午8:00左右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沈姓总领事到入住酒店介绍相关情况,明确表示“酒店没有救生员”。并安排一李姓民间人士随同家属前往事发地协助事件的调查,充当翻译,但在后来的接确中却发现此李姓民间人士却是此事故的责任方之一,地接旅行社的代言人。
10月9日下午4点家属到达长滩岛事发酒店,想在第一时间了解事故真相,还原事故现场,但酒店方在解答事发过程时态度强硬,拒绝提供现场录像资料与目击证人。酒店经理代表目击证人对事故作了简单的阐述。
事故发生后当地警方前后提供了两份文件,对事故作出完全不同的认定。第一份是2011年10月6日发往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文件,明确表明:彭灿华溺水身亡,酒店无抢救人员;第二份为事故调查报告,在报告中却完全回避了“酒店有无抢救人员”的事实。
10月工10日晚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通过多方交涉,酒店方找来了1位所谓事发现场的目击证人(游泳池服务生)。对事故发生过程作的阐述,其所说内容与与酒店和警察局提供的报告惊人一致。却与彭灿华同团的团友所提供的现场内容完全不符,有如下五点。
一:事发时间
事发时间上,团友提供的文字记录与酒店方报告警察局文件三方在时间上有很大的出入。
二:下水位置
酒店方认为彭灿华是在沙鱼嘴左侧0.3-0.4米高假山石上跳下水。
家属在向酒店其它工作人员了解时得知:彭灿华是在水池边上的平地下的水,距假山石约有2米,并向我们描述了彭灿华当时的下水动作。
三:游泳池救生员是否真实存在
1、警察局第一时间给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的文件中明确表示:“酒店没有救生员”。
警察局提供的第二份文件中回避了酒店救生员是否真实存在的问题,这是为什么?
2、酒店报告中:酒店有救生人员,且进行了抢救。同团的团友提供的文字记录中:酒店没有救生员,且未在第一时间下水进行抢救,而是在2分钟后喊来两位同伴才下水进行打捞。
3、10月9日下午住在事发酒店的杭州游客告诉我们说:“导游告知他们这家酒店是没有救生员的,即使有人溺水,他们也不会提供帮助。告戒他们不要在游泳池旅游,现在岸边上的服务人员也是昨天下午才临时增加的。”
四:酒店游泳池服务生个人执业资质存疑
第一会不会游泳;
第二有没有专业的救生资格“救生员工作证”;
第三他的职责到底是服务人员还是专业救生员;
第四他为什么没有在第一时间下水救人。
五:事故现场监控录象
经现场查看,游泳池配备有监控设施,酒店方也表示监控设施运行正常。家属认为:监控录象资料是解密事故真像、还原事发过程的重要资料。因此,家属要求调看监控资料,但一直遭到酒店方的拒绝,这是为什么?
10月11日下午1点将彭灿华遗体由长滩岛转至马尼拉殡仪馆保存。
10月12日晚酒店方告知家属酒店所购买的保险额度为5万毕索(折合人民币为8333元)。
10月13日晚酒店方向家属表示愿意赔偿5万毕索保险,外加5万毕索的抚恤金(合计折合人民币16666元),并要求家属在收到赔偿后签字确认放弃所有追究酒店责任的权力。且要在10月14日中午离开酒店。
10月14日上午,在家属离开酒店前二小时,酒店方突然同意家属察看监控录像。
察看情况:
监控摄像机位:酒店大堂对国客房向游泳池方向一侧外墙。
监控摄像时段:2011-10-05上午10:00至10:48
监控摄像资料内容:1、无死者回酒店记录;
2、无死者进入游泳池记录;
3、无死者溺水过程记录;
4、无死者抢救过程记录。
为此,家属要求察看其他监控摄像机位资料,酒店方拒绝提供。
10月14日上午9点家属与北京青旅离开事发酒店,来到马尼拉等待事情的最后处理结果。
家属在事件的整个过程中遭受的不公:
1、酒店方对于家属完全不于理睬,故意隐瞒事件真像;
2、北青旅迟迟不拿解决方案,拖延彭灿华后事处理时间;
3、菲律宾警察局对真像调查报告严重不公;
4、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采取回避态度,劝家属不要去追溯事故真相,不要过份纠结事故责任,菲律宾人吃软不吃硬。难道中国人知道亲人死亡真相的权利也没有?
彭灿华的成长经历:
彭灿华出生在湖南双峰一个偏僻的山村,家境贫困,父母依靠种地含辛茹苦培养着两位大学生,2005年彭灿华考入云南大学美术系,学费之高,他依靠国家提供的助学金完成了学业。2010年毕业后独自北漂,加入红堂映红影视制作公司,通过自身的努力在一年时间成为公司的骨干,技术主管。他是整个家庭的希望,是父母亲人的骄傲,是公司的核心。
现今我们处于弱势地位,无法维权,请求社会人士帮助,为我们指点方向。到今天已经是第十一天了,事情却没有任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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