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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风尚』纽约、纽约,我的纽约

访问数:8203   回复数:208
123下一页末页共3页
楼主作者:我是纽约客  发表日期:2009-9-24 10:17:15
  这是一个关于留学生活的故事,有欢乐,有痛苦,有情感...............
  
  
  
  故事,
  生活故事,
  纽约生活故事,
  真实纽约生活故事,
  留学生的真实纽约生活故事。
  
  前言
  
  从某种意义上讲,纽约应该算是我的第二故乡,不仅因为我在那里持续生活了很长时间、见到了各种各样的文化和思维方式,并获得我的学士学位。更重要的是,这座城市教会了我什么叫做生存,以及如何生存。
  不久前,有个曾经是特种兵的朋友对我说,他们都经受过常人想象不到的魔鬼训练,可以在任何地方,甚至是没有人的地方生存下去。我说:我和你相反,我能在任何有人的地方生存下去,不管当地是什么肤色、说什么语言、是什么风俗,因为我在纽约生活过。你所经受过的训练是如何对待自然的挑战,我在纽约学到的是如何在社会中幸存下来。其实,不管用什么方法、从哪种角度解释留学,最后无非集中并收尾在两个字上:生存。生存啊生存,难道不是人生最难学的一课吗?
  非常怀念那些在纽约的日日夜夜,也很早就想写一篇关于纽约的系列短文,和大家聊聊我在这个大都市中的4年,谈谈自己对留学的真正认识、谈谈对学好英语的一些粗浅见解;或者介绍一下我的学校、说说我的英文作文课、我的各种打工经历、如何买车、我被打劫的过程、我是如何智斗美国教授的,讲讲一个普通中国留学生眼中关于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
  写作之前,总要先把文章的标题定下来,想了很多非常大气的,但都不能表现出我对纽约最真实、最发自内心的感情。最后想想,既然文章是关于我在纽约的经历,我对纽约的印象、是我的关于纽约的故事,就叫“纽约、纽约,我的纽约”吧。
  纽约是一个具有一千种面孔的城市,你可以说他安全而又危险,也可以说他残酷而又温柔,还可以说他繁华而又荒凉;你可以叫它Big Apple(大苹果),也可以称它为The City Never Sleeps(不夜城);就象“北京人在纽约”里面说的:纽约是天堂,也是地狱;或者同时两种都是。
  既然是“我的纽约”,当然是以我的经历,从我的角度,用我的方式来写,所以,我写的可能有偏见、有错误、有我自己对人和事的对比和评判。你可以表示赞同,也可以表示反对,或者补充,但有一点,就是不能骂脏话。还是那句老话,我们可以不赞成彼此的观点,但我们必须维护彼此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用生命去维护。所谓民主,也无非简单如此吧。
  既然是写自己的亲身经历,我想“真实”应该是最重要的。因此,我所写的,都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以及自己亲眼看到亲耳听见的,可能有些人名有些修改(隐私缘故),可能某些情节在文字上修饰一下,可能有些不如教科书上的全面和有条理,但展示的都是我所知道的事情的本来面貌。总结一下,就是:我可以不说,但说出来的必须是真话。我认为这一点非常重要,至少对我和我的故事非常重要。因为我不是靠编故事为生的职业作家,所以如果离开了真实二字,我的故事将分文不值。
  写这样一个系列,可以有很多种叙事方法,比如说按时间顺序,按故事类型,或者按照小时候作文课上老师教的,来个时间、地点、人物,发生、发展、结果等等。4年应该是不算短的一段时间了,四年的生活中,有很多是重复的,比如吃饭、睡觉、上学,总不能写今天上了高等数学的第一课,明天上了第二课吧,这样写,没等写完就被骂死了。当然,四年时间也不算短,总有一些很有意思的吧,想来想去,把四年浓缩成一年应该差不多,争取写三百六十五天吧(Day1,Day2,…Day365),只讲有意思的、有代表性的,不写重复的。
  当初没有记日记,所以严格按时间顺序可能会出错。按故事类型呢,比如说买车、找房、打工,一次只能讲一个类型,又太单调。我是一个自由散漫惯了家伙,所以决定不按常理出牌了,干脆形式上按时间(第1天、第2天、第N天…第365天);内容上吗,大概遵循时间的顺序,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实录我所经历过的,谈谈我对这些经历的看法,对比过去和现在、此国和彼国的差距,发泄我的牢骚和不满,甚至说说写这个故事时候的一些感触和想法。这种方式给了我很大自由,但有些故事的发生时间可能有些出入,我想只要不是太出格就成了,读者应该可以谅解的。
  今夜,我将梦回纽约。愿意与我同行吗?
  
1#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9-24 10:18:00
  第一季
  第一月
  
  Day 1 我来了,纽约
  大约在上世纪90年代,看当年的热播连续剧“北京人在纽约”的时候,觉得纽约是那么一个神奇又充满各种机会的地方,同时又觉得那个城市离自己的生活非常遥远,城市应该只是一座故事中的城市;而那个电视剧,只是那个故事中的城市里的一个故事。
  没想到在并不是很久的以后,自己就成了这个城市中的一员,一个按照标准纽约节奏在纽约生活了4年之久的纽约客(New Yorker)。生活好像就是这样,越是你认为虚幻的故事,生活越会让你到故事中去讲故事,从这一点上,我觉得庄子梦蝶或者蝶梦庄子都是有可能的。如果我有选择的机会,我会选择做庄子还是做蝴蝶呢?我至今都不清楚我的答案。
  故事就从上飞机开始讲吧。到目前为止,一共没有坐过几次飞机,不管统计数字和科学家们怎么解释,反正觉得在飞机上隔着一层薄铁皮就是半空中,从哪个角度讲都不安全。而去美国的这趟就是平生第一次乘飞机了。上了飞机就一个感觉:新鲜,看什么都新鲜。从座椅到电视,从舷窗外的景色到来来往往的空乘人员都新鲜,连起飞前空姐讲解的安全示范都仔仔细细的听。
  飞机轰鸣着在跑道上越滑越快,按照电视剧里面的标准安排,这时候主人公应该是心潮澎湃,然后热泪盈眶的激动大喊:“祖国,我爱你!我会回来的”。如果当演员,我应该是个非常蹩脚的演员,可能连演个匪兵甲之流的小角色都不够格,因为我当时的表现跟这个标准情节完全是两码事。根据我对航空知识的粗浅了解,飞机飞行最危险的阶段应该是起飞和降落。这个时候,飞机要把发动机开到最大马力,并放下襟翼以增加机翼的升力。如果起飞和降落时来个风切变或者撞上个家雀什么的,可能一架飞机就完了。基于这些知识,从飞机开始滑行起,我的心就一点一点的紧张起来,手紧紧握住座椅的把手,完全忘了电视剧里是怎么教的。猛然间,飞机里的噪音减小了,偷眼往窗外一看,原来飞机已经离开地面飞在半空中。地面上的房子真的变成了火柴盒大小。我尝试着想找出我认识的北京的明显地面标志,但早已不辨东西,我离开地面了,我离开家了,我飞向纽约了。
  好像现在国内对任何服务行业的口碑都不怎么的,但回想起来,当初国际航空的那些空中小姐和少爷们还真是不错。男的潇洒女的漂亮,言行举止间透着一股发自内心的和蔼、亲切和高雅。尤其是我遇见的那位空中少爷,大概看出我在飞机上的百无聊赖(也可能是图省事),给我出了一个邪招,说我如果实在没事儿干的话,他可以给我拿一整瓶葡萄酒慢慢喝,喝的迷迷糊糊,一觉醒来已经到地方了,多好。
  免费的葡萄酒当然不能拒绝,否则我在感情上是不能原谅自己的,于是我就对着他给我的那瓶酒下了功夫。平时酒量不大,但这次喝了半瓶以后,不但没迷糊,反而更精神抖擞了,跟打了兴奋剂一样,怎么也睡不着,于是就在飞机上四处乱逛,正巧在后面的厨房里碰上了那个空中少爷和几个人闲聊。忘了聊的过程,也忘了聊的内容(基本上应该是前辈们狂喷,而晚辈我一脸敬仰的听),只记得不知是谁开的头,经过那位少爷的默许,我们几位都抽上烟了,好像有人还递了一颗给少爷,现在想想很有几分得意了,我在国际航空的班机上抽过烟,还明目张胆的。
  不管兴奋还是不兴奋,旅途都是漫长的。在经历了最初几小时的精神抖擞后,酒精开始在大脑中慢慢施展它的魔力。在恍惚中,我感觉一个温柔的天使将我揽入怀中,带着我飞,高高的飞,飞向我的未来、我的梦想。纽约到底是什么样的?危险吗、我会被打劫吗?我能完成那些课程吗?我能找到工自己挣学费作吗?我真的能有自己的汽车吗?我能顺利毕业吗?甚至我能象王启明一样有一段浪漫的异国情缘吗?天使微笑着轻吻我,你真的那么想要吗,是发自内心的想吗?真的想就都会有的。
  第一段航程是在美国阿拉斯加的安格雷其结束的,因为要在这里进美国海关,也就是说在地理上和法律上真正进入美国国境了,然后接着飞向纽约。过海关的时候出了一个小岔子,说是小岔子,但差点就进不了关。因为是第一次出国,所以认为过海关只需要拿着有签证的护照就行了,而把学校发给我的录取通知(I-20)留在了飞机上的行李中。没想到入关的时候人家还管我要I-20,我只好操着半生不熟的英语解释,说自己是如何如何的年幼无知,无心中犯下了这么严重的错误,已经追悔莫及了(基本上是这个意思,但用英语肯定表达的没这么地道)。如果您非要看我的I-20不可呢,您可以陪我到飞机上取一下。不知是我那种从里到外发自内心的纯朴还是那种浑然忘我的解释,或者是我优美的肢体语言打动了海关的老美,人家居然把我放行了,但拿到的I-94卡是一张暂时的,需要在到达目的地后的14天内到当地移民局再换一个长期的,不管怎么说,人家总算让我进入美国了。
  当时另外一个小伙子就没我这么幸运了,那哥们儿好像是拿B签证的(商务签证),那口英语说的,还他妈不如我呢,解释了半天也没让老美明白他到底去美国干什么,让他提供在美国联系人的电话也提供不出来,一开始还瞎嚷嚷,后来就吭吭唧唧说不出话了。不知道他的最后结局如何,反正后来没看见他,结果应该不是乐观的。
  后一段航程比较短。快到纽约的时候,几个坐在旁边半老不老、半皱吧不皱吧的老太太用半普通不普通的中国话和我聊了一会儿,问了问我的情况。我说咱是自费留学生,从中国一个叫北京的小城市到纽约去读本科的,然后抱着虚心的态度向她们请教应该注意什么。这一谦虚可坏了,那几个老太太应该是广东或者香港人,好像也是老纽约客了,一副市井气,对着我这个毛头小子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指导。原话忘了,但大意就是我这种一脸书生气的北京小年轻在纽约肯定混不下去,有得是苦头吃,大摆一副老前辈指点江山的臭架势。后来在纽约住熟了,想想那几位师太的言谈举止,也就是纽约法拉盛街头摆摊卖菜的,平时被人吆喝惯了,今天好不容易碰到我这么个生手摆摆威风、装装大尾巴蝇。今后再碰到这种玩意儿,绝对不能客气了,干脆先正反手来6个大嘴巴,让丫满地找牙就行了。
  傍晚时分,飞机在纽约JFK(肯尼迪)国际机场降落,我终于来到了纽约。出来领行李的时候有点搞不定了,因为是第一次出国没经验,所以什么都带上了,吃的穿的用的,加上各色礼品(多半是国内亲友塞的),整整4个大箱和2个小箱子(为此在首都机场被罚托运费若干),加起来应该在一百三、四十公斤左右,一个人实在搞不定。这个时候身后来了一个老黑,拖着一个大平板车, 问我需要不需要帮忙,帮忙好啊,原来雷锋都移民到美国了。再问一下,原来帮忙不是免费的。好家伙,原来雷锋没在美国,可能去了火星或者小熊维尼星的什么对方,反正地球上是看不见了。
  可能看我也是新来的,人家张口就要5块。我靠,5个美金,你想打劫啊,你知道汇率吗,知道五个美金还成人民币是多少吗?说出来能吓死你!想当年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凭着那两句半英语居然也和老黑侃价,从5块一路砍到2块,就这么着,我在美国花的第一笔钱居然是给老黑小费,真是大善人所为。
  表哥和表嫂早已在门外等待多时,看见我出来了先问问旅途是否顺利,然后采访我现在是什么感觉。什么感觉?我告诉他们,在走下飞机的那一瞬间,我念出了那段改编自阿波罗登月者的名言:对一个人来说,这只是一小步;对我的人生来说,这是一大步。
  
2#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9-24 10:19:00
  Day 2 科普一下纽约
  如果问一下,对于纽约你知道些什么?多数人会怎么回答呢。我刚到纽约的时候知道的是:纽约是全世界最大的城市之一,有百老汇大街、42街、时代广场、世贸中心、自由女神,再多就说不好了。如果考试的话,这个答案恐怕连及格都不够,让我们还是先稍微科普一下纽约吧,当然,是山寨版的科普。
  首先,通常我们说纽约的时候,我们指的是纽约市(New York City)。之所以要强调一下,是因为美国还有个纽约州(首府是Albany)。而标准的纽约客说纽约的时候,都指的是纽约市,好像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纽约州这么个地方。
  纽约市位于美国东海岸的北部,往东北是麻塞诸塞州(波士顿的所在地,盛产龙虾),北部是康乃提克州,西边是新泽西州(也就是我表哥住的地方,我第一个晚上的落脚点),纽约市的东边是长岛,再往东和南就是大西洋了。纽约州、新泽西州、康乃提克州三个州的交界处称为Tri-State Area(三州地区)。一提起这个Tri-State Area就有点亢奋了,因为在不是很久之后,我和我的朋友们在这一带成为了某一个场合中,某一类人中,人见人怕的凶神恶煞;在那个特定的场合中,每次我们的出现,都意味着又有惊天地、泣鬼神的杰作出现。当然,这些要在后面慢慢讲,现在还是首先进行我们的全民纽约科普活动。
  纽约市分成5个区,分别是曼哈顿(最著名的区,不是文盲的都知道,个别文盲也知道),皇后区(我学校的所在地),布鲁克林(很多人印象里面黑手党聚集的地方),斯塔腾岛,以及布朗克思(红番区的原型),其中以皇后区面积最大,曼哈顿人口密度最高。
  如果问纽约的英文名字,好像都能答出来,是New York。但伟大领袖毛主席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所以我要进一步问一下,这个名字的来历,知道的有几个人呢?我听说过好几个,每个来历都有鼻子有眼的,让人不辨真伪。为了不误导读者,我只能说,我还是讲讲那个最浪漫的吧:很久以前,一群在英国不得志的英国人来到美洲大陆一个现在叫纽约的地方,他们安顿下来以后,寻思着给这个地方起个名字吧。想来想去也没什么好听的,碰巧这些人都是来自英国一个叫York的地方,为了纪念他们的家乡,就把这个地方叫新(New)York吧,这就是我所知道的纽约的来历,虽然我并不是一个浪漫的人,但我还是希望这个传说是真的,因为这里面有感情。没有感情,人该怎么活?对吗?
  前面说了,我是在纽约的JFK国际机场下的飞机,出机场后花了2块钱雇了一个老黑帮忙把行李(4个大箱,2个小箱)运到出口,表哥和表嫂早已等待多时,开上车直接前往他们在新泽西的家。
  新泽西州和纽约市一水相隔,从纽约市的曼哈顿渡过哈德逊河到新泽西有三条路,其中2条是隧道,一条是桥。2条隧道分别是林肯隧道和荷兰隧道。记得阿兰德龙的晚辈李小龙的远房表弟史泰龙曾经拍过一部著名的灾难片,就是在这两条隧道里面的一条拍的。当然,在那部片子中,史泰龙又一次显示了他老人家的英雄气概和过人身手,在最后一秒钟大嘴一咧,用满身腱子肉拯救了纽约人民。如果说一条隧道以林肯命名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另一条叫荷兰隧道就很费解了,一直不知道纽约人民当初是怎么想的。后来经网上高人指点才明白,因为设计此隧道的工程师姓Holland(译为荷兰),此人在修建隧道期间多次亲临工地,他创造性的提出了一种新的隧道通风方式,而这条隧道就是第一条用这种通风方式进行换气的。可惜,这位建筑师在隧道快完工前告别了人世,年仅41岁。时至今日,世界上通行的隧道通气还是Holland的方法。因此为纪念他便将此隧道命名为荷兰隧道。由这个故事,又一次感受到在这个国家中,那些真正用自己的才能造福大众的普通人也是会被大家永远记住的,这对一个国家来说很重要。
  现在说说那座桥,桥的名字叫乔治华盛顿大桥,名字当然是为了纪念美国的国父乔治华盛顿。这座大桥是上下双层的,后来才知道,乔治华盛顿是上面一层桥的名字,而下面一层的名字是马格丽特华盛顿大桥,是为了纪念国母,也就是国父的老婆的。我曾经测试过,很多纽约人都不知道这座双层公路桥名字的事,都不知道这座桥其实有2个名字。在这里,有一点需要读者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来解释了,那就是为什么上面是国父,下面是国母呢?当然,没有国父就没有国母,这是一个不错的解释。但还有其它的解释吗?
  在美国的第二天是从新泽西开始的,确切的说不应该是第二天,因为还没到24小时。
  表哥的房子是在一个叫Fort Lee的紧靠华盛顿大桥的小镇子里面。不知是因为时差还是兴奋,反正早上6点多一点就醒了,表哥家的乖乖狗狗还在懒洋洋的趴着,我自己就出门到外面街道上溜达考查民风了,让咱们用这双凡夫俗子的肉眼亲自看看美国是个什么样子的。
  街道上整齐、清洁、安静,初夏的晨风轻轻拂过,各家的私家车静静的趴在门口。在大概10米外,一只憨态可掬的松鼠一跳一跳的过马路。出于一个从小在中国长大男孩的本能反应,我大叫一声冲向松鼠,那只可爱的小东西在愣了大约一秒钟以后,拔腿逃向最近的一颗大树,然后消失在茂密的树林中。估计那只美国松鼠一辈子也搞不清,我当时是和它逗着玩儿呢,还是有什么其它的企图。我现在告诉你,我当时的企图是非常不良的,其实已经不能单纯用不良来形容了。坦白的讲,我当时的想法是恶毒的,我想您能明白我的意思。
  事后表哥以一个老美国的身份狠狠的教育了我,一是我的少见多怪和愚昧,二是这样做让警察看见了可能会让我吃官司。以后的经历越来越让我感觉到什么是真正的自然保护,以及动物和人的关系应该是怎样的。在美国,即使是在纽约这种大都市中,比如在曼哈顿的闹市区,松鼠和鸽子也是随处可见,有胆子大一点的甚至敢从小朋友手里叼吃的。不一样就是不一样啊,惭愧惭愧。
  美国人早上很喜欢喝咖啡,表嫂起来以后也为我们煮了一壶。和国内不同的是,她先拿出一些整个的咖啡豆,然后用机器打碎,再放入咖啡机里面。咖啡机是电的,用电把水烧开后把水蒸气喷过打碎的咖啡豆,做成咖啡。国内好像都是喝速溶的,为什么要这么费劲的做呢?喝过真正咖啡豆煮的咖啡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咖啡,那种醇香和清爽是任何速溶产品所不具有的,是上天对人间的恩赐。从那一秒钟起,任何速溶咖啡在我眼中都成了垃圾。
  
3#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9-24 10:20:00
  Day 3 新手初试找零工
   美国的秋季学期一般是8月底开学,有的学校也可能是9月初,而我是6月中旬到的纽约,这也就给我留下了2个月的时间去先熟悉一下环境。
  熟悉一个城市有很多种方法,比如观光一下游览点、名胜古迹,到各种商店购购物,或者去去博物馆等等。对我来说,这些事情今后有的是机会去做,目前第一重要的是:抓经济,简单的说,就是挣到钱。
   对于那些家境富裕或者拿到全额奖学金的同学来说,刚到美国的留学生活可能充满了浪漫和激情。如果你有钱,你可以在纽约体会到世界上的一切,当然我指的是那些正经事儿。但对于一个像我一样的自费生,首先面临的是学费、生活费。
  在留学之前,从学校提供的信息上知道,每个学期的学费是2700美金,书本费大概200美金;表哥告诉我每月生活费大概包括住房300美金,吃饭200美金,交通100美金,其它50美金。也就是说,虽然我从国内带了大概3000美金,在交完第一学期学费后连一个月都支持不了,所以当务之急是赚钱。因为是留学生,理论上是不能工作的,那么赚钱的方法也基本只有一种:打黑工。
   所谓打黑工就是非法打工。后来很多人问过我,难道不能合法打工吗?这个问题讨论起来有点复杂,而且我也没仔细读过这方面的法律条文,但以我的理解简单的说,作为一个在美国的外国留学生,美国法律规定你每周最多只能打20个小时的工,而且是在校内。听起来也不错,但实际情况不然。首先,校内的工作机会很少,基本排不上;再一个就是校内的工作都是什么咖啡厅收银员、图书整理员等等,没什么技术含量,每小时工资也非常低,在我那个年代好像是每小时四块半,而且还要上税。要想多挣钱,就只能打黑工了。只要你的体力受的了,每周打多长时间都行,只要不被移民局抓到就没事儿。一旦被抓到,惩罚是极为严厉的。
   对于一个新手来说,打黑工的种类也只有那么几种,虽然技术含量也不高,但起码好找工作,时间没有限制,每小时工资也高一些。
  最普通的黑工就是打餐馆,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刷盘子。但我们后面会介绍,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打餐馆也是很有讲究的,有很多工种,而且多数情况下不是刷盘子。除了餐馆,还可以打洗衣店、衣厂,或者到一些商店打杂。只要肯吃苦,在纽约这样的大城市找到这样的工作还是很容易的,而且维持基本生活不成问题。
  第一次尝试找工是从曼哈顿开始的,历时4个小时。出发前,我特意换了一身干干净净、体体面面的衣服。换好了以后,自己洋洋得意的看着自己,怎么看怎么满意,谁知道却得来表哥的一顿挖苦:“你穿那么整齐谁敢用你啊,又不是让你当老板!”。以后的经历逐渐使我明白,美国的穿衣习惯完全和我们的习惯是两码事,主要是以干净、舒适为主,即使是面试的时候,也要合乎你所申请的工作岗位,不能什么都来西服。听我在硅谷当程序员的老哥讲过一个笑话,说他们那里的面试,一看你穿什么就知道你是在硅谷干过还是刚从外州来。外州来的一般是西服革履,而在本地待过一段时间的人一般都入乡随俗,大裤衩子加T恤凉鞋就敢走进来面试了。
  言归正传,回过头来说找工作。纽约城大概有成千上万家中餐馆,分布于各区各条街道。大的能容纳几百人,能开大型宴会或者婚礼;小的就十几平米的一个外卖店。所谓外卖店,就是专门做好快餐然后派人送给客人的小餐馆,这种小外卖店一般都在写字楼附近,专门做写字楼的午餐生意。
  表哥的住处和曼哈顿一河之隔,所以我们首先从曼哈顿找起。找工的过程很简单,顺着马路,碰到一家问一家,问人家要不要用人。第一天问了大概二、三十家,但战果很惨,没一家愿意要我。总结一下,多数餐馆都是问两个问题,第一个,你来多长时间了?第二个,会不会说粤语/福建话/上海话?本人对南方各种方言一窍不通,刚到美国不超过72小时,自然成了理所当然拒绝的对象(我们会在后面详细说明原因)。
  
4#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9-24 10:23:00
  Day 3 新手初试找零工
   美国的秋季学期一般是8月底开学,有的学校也可能是9月初,而我是6月中旬到的纽约,这也就给我留下了2个月的时间去先熟悉一下环境。
  熟悉一个城市有很多种方法,比如观光一下游览点、名胜古迹,到各种商店购购物,或者去去博物馆等等。对我来说,这些事情今后有的是机会去做,目前第一重要的是:抓经济,简单的说,就是挣到钱。
   对于那些家境富裕或者拿到全额奖学金的同学来说,刚到美国的留学生活可能充满了浪漫和激情。如果你有钱,你可以在纽约体会到世界上的一切,当然我指的是那些正经事儿。但对于一个像我一样的自费生,首先面临的是学费、生活费。
  在留学之前,从学校提供的信息上知道,每个学期的学费是2700美金,书本费大概200美金;表哥告诉我每月生活费大概包括住房300美金,吃饭200美金,交通100美金,其它50美金。也就是说,虽然我从国内带了大概3000美金,在交完第一学期学费后连一个月都支持不了,所以当务之急是赚钱。因为是留学生,理论上是不能工作的,那么赚钱的方法也基本只有一种:打黑工。
   所谓打黑工就是非法打工。后来很多人问过我,难道不能合法打工吗?这个问题讨论起来有点复杂,而且我也没仔细读过这方面的法律条文,但以我的理解简单的说,作为一个在美国的外国留学生,美国法律规定你每周最多只能打20个小时的工,而且是在校内。听起来也不错,但实际情况不然。首先,校内的工作机会很少,基本排不上;再一个就是校内的工作都是什么咖啡厅收银员、图书整理员等等,没什么技术含量,每小时工资也非常低,在我那个年代好像是每小时四块半,而且还要上税。要想多挣钱,就只能打黑工了。只要你的体力受的了,每周打多长时间都行,只要不被移民局抓到就没事儿。一旦被抓到,惩罚是极为严厉的。
   对于一个新手来说,打黑工的种类也只有那么几种,虽然技术含量也不高,但起码好找工作,时间没有限制,每小时工资也高一些。
  最普通的黑工就是打餐馆,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刷盘子。但我们后面会介绍,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打餐馆也是很有讲究的,有很多工种,而且多数情况下不是刷盘子。除了餐馆,还可以打洗衣店、衣厂,或者到一些商店打杂。只要肯吃苦,在纽约这样的大城市找到这样的工作还是很容易的,而且维持基本生活不成问题。
  第一次尝试找工是从曼哈顿开始的,历时4个小时。出发前,我特意换了一身干干净净、体体面面的衣服。换好了以后,自己洋洋得意的看着自己,怎么看怎么满意,谁知道却得来表哥的一顿挖苦:“你穿那么整齐谁敢用你啊,又不是让你当老板!”。以后的经历逐渐使我明白,美国的穿衣习惯完全和我们的习惯是两码事,主要是以干净、舒适为主,即使是面试的时候,也要合乎你所申请的工作岗位,不能什么都来西服。听我在硅谷当程序员的老哥讲过一个笑话,说他们那里的面试,一看你穿什么就知道你是在硅谷干过还是刚从外州来。外州来的一般是西服革履,而在本地待过一段时间的人一般都入乡随俗,大裤衩子加T恤凉鞋就敢走进来面试了。
  言归正传,回过头来说找工作。纽约城大概有成千上万家中餐馆,分布于各区各条街道。大的能容纳几百人,能开大型宴会或者婚礼;小的就十几平米的一个外卖店。所谓外卖店,就是专门做好快餐然后派人送给客人的小餐馆,这种小外卖店一般都在写字楼附近,专门做写字楼的午餐生意。
  表哥的住处和曼哈顿一河之隔,所以我们首先从曼哈顿找起。找工的过程很简单,顺着马路,碰到一家问一家,问人家要不要用人。第一天问了大概二、三十家,但战果很惨,没一家愿意要我。总结一下,多数餐馆都是问两个问题,第一个,你来多长时间了?第二个,会不会说粤语/福建话/上海话?本人对南方各种方言一窍不通,刚到美国不超过72小时,自然成了理所当然拒绝的对象(我们会在后面详细说明原因)。
  
5#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9-24 10:27:00
  Day 4 我的学校,Queens College
  第一次在街上找工作以彻底的失败而收场。我们大概走了几十条街道,问了几十个中餐馆,都因为没有相关的工作经验而惨遭拒绝。现在想想,人家可能从第一眼看见我就不想用我,因为刚到美国,满眼都是好奇,一看就不是能吃苦的样子。后来,当我变成一个纽约客以后,也从很多后来者眼中和脸上看到当初的我,那是一种非常难形容的表情和气质,暂且把它叫非常“大陆”吧。
  既然是来念书的,当然要去学校看看了。次日一早,我们从新泽西出发,前往学校。我的学校的全称是Queens College of 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译成中文的话,叫纽约城市大学皇后学院,坐落于纽约的皇后区(Queens)。纽约城市大学简称CUNY,由十几个学院组成。不象其它的大学有一个或几个集中的校园,CUNY的十几个学院遍布纽约的各个区,而Queens College是这些学院中校园最大的。后来才知道,CUNY中有几个学院根本没有校园,例如Hunter College,出了教学楼就是纽约的大街了(好像也蛮拽的哦)。
  从新泽西到皇后区有几条路可以走,为了让我开开眼,表哥特意选了穿过曼哈顿的一条路,一路经过第六大道、第五大道、时代广场(Times Square)等地。
  时代广场是由百老汇街与第七大道切割出来的三角形畸零地,这是纽约剧院最密集的区域, 1920 年开始时代广场五光十色的年代,现在从 44 街至 51 街约有30 间主要的剧院,时代广场的名称是因为美国举足轻重的纽约时报 (New York Times) 而命名,之前,这里称为长亩广场 (Longacre Square) ,是马商、铁匠、马厩的集散地,当然不乏鸡鸣狗盗之辈横行, 20 世纪初,在歌舞剧盛行的带动下,百老汇一时冠盖云集。
  出国前就听说过时代广场,主要是知道每年新年,有很多人聚集于此,等着那个巨大的灯球落下来,一起喊“十、九、八、….、三、二、一”,当灯球落到底的时候,标志着新的一年的开始。这个场景从电视里面看很激动人心,后来也曾动过亲临现场的念头,但当知道要在下午就到那里在凛冽的寒风里面等10个小时左右(否则根本挤不进去),而且基本找不到上厕所的地方,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以后又多次在电视里面看到时代广场迎新年的场面,心里只是充满了对那些在现场的家伙们的敬佩。
  我第一次经过时代广场是在白天,说实话,远没有我想向中那么宏伟气派,面积也比我们的天安门广场差远了(简直就不是一个数量级),但那份车水马龙和喧嚣,却依然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以后每次在电影里或电视里看到时代广场,心中都会涌出一种莫明其妙的激动,总会的寻找着我吃过快餐的那家麦当劳和我驻足过的地方。
  曼哈顿是一个基本南北方向的狭长的岛子,南北方向长,东西方向短。东侧与皇后区一水相隔(这一水叫东河,East River),西边和新泽西隔哈德逊河相望,东南方向是斯塔腾岛,而那个由法国人送给纽约的巨大雕像-自由女神像,则位于曼哈顿的西南。
  曼哈顿的马路可以用横平竖直来形容,南北方向长的街道叫大道(Avenue),从东侧的第一大道一直到西边的第十二大道,其中最著名的有第五、第六大道;东西方向短的马路叫街(Street),从南边的第一街一直往北排,记得我骑车到过二百九十多街,最大数是多少就没有考证过了,这些街道中最有名的当然就是那个四十二街了。其实,第一街并不是紧靠着岛的最南端,在第一街和曼哈顿最南头之间,还有一些街道,这部分街道不是用数字来标明的,而且走向不完全是正东正西。那两座被拉登同志一头撞塌的大楼 - 世贸中心,就在这部分街道里面鹤立鸡群。
  穿过曼哈顿往东就来到了皇后区(Queens),我的Queens College就位于一个叫Flushing的地方,中文叫法拉盛,是纽约几个著名的华人聚居地之一。Queens College是1937年建的,我知道这点是因为1997年是她的建校六十周年,学校搞了很多活动,校园里面挂了很多彩旗,当我第一次知道这个时间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心中涌过一道感慨:“当年我们用汉阳造、红缨枪和大刀打日本的时候,人家竟然在这里安安静静的搞高等教育。什么是差距,这就是差距啊。”
  
6#作者:天涯处处有如花  回复日期:2009-9-24 11:35:00
  顶
7#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9-24 18:08:00
  Day 5 移民局,社会安全局
  对于美国政府,世界人民有着各种不同的评论。对于生活在美国的人来说(包括外国人),美国政府的各个底层职能部门给你的基本感觉就是,这是一个给你提供帮助的地方。作为一个留学生,我在美国接触过不同的政府部门,例如警察局、交通局、市政府、以及社会安全局等等,每个地方的办事人员都很有礼貌,非常和蔼可亲,耐心细致地尽其所能解决问题。但只有一个地方例外,那就是移民局。
  美国的移民局是一个让外国人爱恨交加的地方。说它可爱是因为外国人出入境、转身份、办绿卡都离不开这里,在你办正常手续的时候,接到移民局的来信很可能就是说明你的案子有进展了。说它可恨是因为这个衙门太牛了,简直就是大爷,拿谁都不当人,看你稍微不顺眼就给脸子看,给你找点错就能耽误你一辈子,你不服或者发火还都没用。
  因为我入境的时候没把学校发的I-20带在身上,所以拿到的是暂时的I-94卡,必须在入境后2周内换到长期的,否则连学都上不成。这个事情实在耽误不得,所以落地以后刚一安顿下来接着就是跑这件事。
  纽约的移民局在曼哈顿,具体地址忘了,记得是在下城。那天起了个大早,带齐证件坐地铁来到移民局。本来以为自己6点多钟来(移民局8点开始办公),应该是排在前面了,谁知道到了地方一看,一条队伍已经在移民局前面的广场上绕了几个圈,队尾已经排到了旁边的街道里面。就这样一路排下来,直到11点才到门口,又经过了极为严格的安全检查才进到楼里面,在楼里又等了半个小时左右才排到窗口前。人家一看我的情况,说这个窗口不办这个事,要上楼上的一个办公室。七拐八拐到了楼上还不错,不用排队,人家看了看我的I-94,问明了情况,加盖一个章就完事。当时这个气呀,排了5个小时就为这个章,后来遇到听到的多了,才觉得那天运气还不错,起码章是盖上了。要是运气不好,人家找个理由不给盖就麻烦大了。
  换了I-94以后,下一件事就是申请社会安全号。美国的社会安全号就象我们的身份证号码,只不过作用更大。社会安全号是一人一号,这个号码在美国跟着你走一辈子。有了这个号码,才能开银行账户、申请信用卡、申请驾照。通过这个号码,一个人的所有信息都可以被查到,例如贷款信息、工作历史、上学历史、犯罪记录等等。和国内不同的是,美国人视社会安全号为高度隐私,社会安全卡一般都收在保险的地方,号码也不告诉别人。
  因为开始是住在新泽西的表哥家,所以就近在新泽西的一个社会安全号办公室申请的。印象里是一所大的平房,没人排队。进去以后说明了来意,递交相应的证件,人家态度很好的帮你复印,过了几周社会安全卡(其实就是一张小纸片,印着社会安全号)就寄过来了。后来陪朋友去过纽约办社会安全号的地方,人山人海,一等就是半天。现在好像情况又有了大的变化,很多在美国念书的朋友反映,留学生好像不能申请社会安全号。如果是真的的话,无形中会给生活的很多方面带来麻烦,最好能赶早到学校的外国学生办公室把这件事儿先问清楚了。
  
8#作者:叫我微微姐  回复日期:2009-9-25 13:39:00
  记号 先
9#作者:零捌贰叁  回复日期:2009-9-25 19:34:00
  在这个论坛上读长篇...的确太累了...
  你还是...换个地方...发表你的大作吧......
10#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9-27 10:27:00
  作者:零捌贰叁 回复日期:2009-9-25 19:34:00 9#
  
    在这个论坛上读长篇...的确太累了...
    你还是...换个地方...发表你的大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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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不读就不累了.
11#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9-27 16:02:00
  作者:叫我微微姐 回复日期:2009-9-25 13:39:00 8#
  
    记号 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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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你比我小啊,怎么叫你微微姐呢?
12#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9-27 16:08:00
  Day 6 第一次购物
  以前学英语的时候就接触到Big Shopping这个词,从字面就很好理解意思-大大的买。不知是平时没有时间购物还是喜欢一次买很多东西,美国人好像对Big Shopping情有独钟。有时候看着美国人的一个家庭购物简直有种恐怖的感觉,一家人推几辆大个儿的购物车(Shopping Cart)在超市里面转,吃的用的一率大包装的,一次买够一周甚至二周的日常用品。我认为,这种购物方式会从某种程度上刺激SUV(多功能越野车)和Mini Van(7人坐的面包车)一类中大型车的销售,因为我后来的小车是无论如何也塞不进那么多东西的。
  我在美国的第一次购物是在新泽西的一家普通大型超市,名字早就忘记了,只记得灯火通明,门口一个超大的停车场(Parking Lot),当然是免费的(看看国内那些收费的,觉得中国的消费者简直太老实、太好蒙了。)。
  进了Super Market,第一感觉就是转向了。也许是我见识少,反正那个时候是看什么都新鲜。再加上美国人的面子工程极好,有包装的搞的花花绿绿,没包装的水果个个干干净净,鲜艳欲滴,蔬菜柜台上面有喷水雾的喷头,定时喷水,让每一个菜叶都水灵灵的。总之,让人一看见就喜欢(现在我们国内好像也没到这个水平),挑逗着让你花钱。让我最开眼的还是蔬菜水果的柜台,从来没见过,也没想到蔬菜水果能被种的这么大。柿子椒比我的拳头还要大2圈,而且有红的、绿的、黄的多种颜色;芹菜比我的两根手指合起来还粗;当然还有许许多多不知道名字,也从未见过的。后来住的久了,才了解最绝的是这些蔬菜中绝大部分都是生吃的,而且口感、味道极佳,营养也好,难怪人家老美一个个都精精神神、人高马大的。说到生吃蔬菜,就免不了提到酱料。美国蔬菜蘸着吃的酱料林林总总能有几十种,什么酸的、甜的、苦的、辣的、涩的,大概我能想出来的口味人家都有,最受欢迎的应该还是千岛酱(Thousand Island),甜酸口味,我的最爱。一直到现在,我还在想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是否和我们的千岛湖有什么联系。
  既然是购物,就涉及到价格。美国人的价格很少有整数结尾的,通常都是有整有零,以九毛九结尾。比如,橙子不写2元一斤,偏来个1.99元。据说这样是让顾客感觉东西便宜。不知其他人是否认同,反正对我没什么作用,每次都当整数计算,九块九毛九就是十块,不能让老美当傻子蒙了。刚开始我还有个毛病,什么都换算成人民币,然后和国内的价格比,这一比就承受不了了,任何东西乘以八都让我觉得是天价,都让我有种宁可不用也不能买的感觉(后来回国时候又犯了这个毛病,看见什么价格都换算成美金,然后比回去,结果是吃早点的时候每次都觉得人家好像白给我一样)。
  第一次购物我的唯一收获就是一张地图和一把零钱。那张地图是我一直到现在见过的质量最好,信息最全、最正确的地图,里面标明了皇后区(Queens)每一条大街小巷的名称。在那以后的4年中,凭借这张地图,在皇后区跑来跑去从来没有迷过路。我想其实这反映了两个方面,一是地图准确,街道名称和门牌号标的清楚,再一个就是每家每户都有一个门牌号,而且通常标在房子的正门或者最显眼的地方。这一点可比北京强出太多了,在北京,如果想去什么不知道的地方,门牌号基本是用不上的,您得问好了在哪个路口的什么方向大概多少米,在什么什么大楼的哪边,这个费劲呀。
  买地图找回来的零钱也让我把玩了一阵。美元里面,纸币常见的有一元、五元、十元、二十元、五十元、一百元几种,二元的也有,但很少见(碰巧我收集到了一张,至今珍藏);硬币常见的有一分、五分、十分、二十五分几种,其中二十五分的叫Quarter,是最常用的,一般用来打电话、存车等等,硬币中还有五十分和一块的,也非常少见。好像从2000年开始,美国开始发行一套新的Quarter,一共50枚一套,每一枚上面写着一个州的名字和那个州最著名的特产,比如佐治亚州的那枚上面就写着Georgia,图案是桃子,因为Georgia是Peach State,我目前搞到的有30多枚,其他的还在收集中。
  
  
14#作者:天涯处处有如花  回复日期:2009-9-28 15:21:00
  顶
15#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9-28 17:42:00
  Day 7 找到第一份工作
  在千禧年之后的日子里,互联网似乎统治了一切,不管你需要哪方面的信息,只要Google一下,Yahoo一下,或者百度一下,什么全有了。但在上世纪末,即使是在信息发达的美国,要找工作也主要是从报纸上。
  纽约有很多地方报纸,中文报纸里面最出名的是“世界日报”,当时的售价是50美分一份。世界日报每天的报纸大概有几十版,厚厚的一大摞,卷起来能当个凶器。报纸里面除了新闻以外,绝大部分是广告。而且广告数量之多,范围之广,分类之详细,在当时的中国是难以想象的。
  纽约买报纸可以从自动售报机里面,或者从报刊亭买,其中报刊亭最有特色。说是报刊亭,其实更象个杂货铺子,饮料、香烟、报纸、杂志、Zippo火机、糖果巧克力、彩票等等,包罗万象。而且种类极为丰富。就拿香烟来说,过去光知道万宝路有红的、白的,到纽约以后才知道还有灰的、绿的,骆驼烟也有好几种颜色,长短不一。唯一奇怪的是,当年在国内风靡一时的希尔顿和良友烟,在美国就一直没看见过。
  以我当年的经济实力,好像买报纸找工作都得隔天买,每每想到一个美金就是八个人民币,就觉得买什么都贵。但工作还是要找的,而且具过来人介绍,“世界日报”对华人来说还是一个不错的资源。报纸上专门有找工作广告的版面,通常有三、四版之多,分成餐馆、衣厂、洗衣店、打杂、司机等等栏目。刚到纽约,什么经验都没有,也只能从餐馆入手了。从报纸入手的运气还是相当不错的,第一次买了报纸,打了几个电话就有一个餐馆让过去看看。这回有点经验了,特意穿了一身干净朴实的衣服,让人家觉得咱是个干活的。
  找到的第一份工作有个非常奇怪的名字,叫“Bus boy”。这么多年了,我一直用这个词来考察很多人的英语程度,其实不应该说是英国程度,而应该说是考察一个人有没有在美国的中、大型餐馆里面打过工。
  现在请告诉我,当你读到这个词的时候,你的第一理解是什么呢?是不是认为是公共汽车上的某个工作,比如买买票什么的?不卖官司了,告诉你吧,Bus boy 就是餐馆里面Waiter(服务生)的助手,帮助客人倒倒水,换个菜碟,拿个餐巾纸,收拾残羹剩饭或者把吃剩下的打个包什么的。好了,现在你也可以去考别人了。
  
16#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9-28 17:43:00
  作者:天涯处处有如花 回复日期:2009-9-28 15:21:00 14#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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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花姑娘,幸会。
17#作者:wgb_622  回复日期:2009-9-28 18:31:00
  顶,你现在回国了?还有没有续集啊。。。。
18#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9-29 10:42:00
  作者:wgb_622 回复日期:2009-9-28 18:31:00 17#
  
    顶,你现在回国了?还有没有续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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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回国了。
  正集还没写完呢啊。
20#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9-30 15:30:00
  Day 8 Bus Boy是怎么练成的?
   早就忘了第一次挣人民币时候的感觉了。但第一次挣到美金,靠自己的劳动挣到货真价实,绿花花的美金的时候,感觉从肉体到灵魂都被那张神奇的纸温暖了。我的第一张美金就是做Bus boy赚来的。
  面试的第二天,为了显示我是一个多么优秀的员工,我比规定的时间早到了半个小时。似乎Peter也没想到我能到这么早,因为我向他要任务的时候,他还是稍微的愣了一会儿神,然后拿给我一罐能喷的东西和一个类似雨刮器的玩意儿,分配了我的第一项任务,擦窗户。
  餐馆只有2面临街,就一层,每面大概4个大玻璃窗。擦窗户对任何一个我那个年代的人来说应该都不陌生。从小学到中学,教室卫生就包括这一项。但如果用美国式的方法来干,擦窗户就成了一件轻松的,有科技含量的工作了。我所需要做的就是拿着那罐喷雾剂样的东西,照着脏窗户玻璃一顿狂喷,喷出的溶剂会溶解所有的脏东西,然后用雨挂器把脏水刮下来,玻璃就红星闪闪放光芒了。在经过20分钟苦干后,我的第一项工作顺利完成,而我的速度也让Peter赞叹不已。
  擦窗户只是热身活动,3点以后才来真格的。第一项正经事就是切香蕉,确切的说应该是切芭蕉。这家餐馆有一种非常好吃的小吃,或者叫甜点,是用芭蕉做的。在后来的日子里,我多次仿照着做(咱们中国人什么都能仿出来,自豪中。),招待了很多朋友,每次都博得满堂喝彩,但我从来都没有透露过那神秘的烹饪方法,并把这个方法列入传子不传婿之列。制作这种小吃的第一道工序就是要把芭蕉剥皮,然后斜着切成5-7毫米左右的厚片,而我,就是这第一道工序的操作者。
  芭蕉都是放在地下室里面成箱装的。我每次需要切大概3箱左右。读到这里,有些人的脑海中可能会出现这样一个场面:在异国他乡一个昏暗的地下室里面,大大小小的小强不时爬过;一个英俊但有些消瘦的年轻中国学生,带着悲愤而又坚毅的神情,眼中充满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和向往,冲着一堆芭蕉挥舞着一把明亮的餐刀。刀锋划过,芭蕉片象雪花一样从手中飘落,芭蕉皮不时飞向墙角,挂动着风声。
  您的想象有一部分是对的,地下室是昏暗的,年轻的中国学生是英俊的,但他的神情不是悲愤的,岂止不悲愤,应该说是愉快的,而那天让他愉快的秘密,除了开始挣钱,还有的就在芭蕉里面。
  众所周知,我们中国历史悠久,物产丰富,香蕉就是我国广大劳动人民经常食用的水果之一。但上个世纪我们吃的香蕉一般都比较小,最多一乍多长,有时候有一种叫巴拿马大香蕉的,又黄又大,但不多见。而我第一次见到那种大个的芭蕉的时候,一下就把他老人家当香蕉了。成熟的芭蕉大概有两乍多长,粗粗的,金黄金黄,里面的肉也是白里透黄。当年咱一个穷学生,哪见过这个啊,让咱削咱就削吧,但削着削着就起了坏心了:这么大的香蕉,味道一定不错吧?
  行了,剩下的事不用说大家也都知道了,我挑出一些最好看的芭蕉的最好的一段充分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最后的结论是,芭蕉的肉不是象香蕉一样特别好吃的,也不甜。只有按照成熟程度的不同,经过那几种烹饪后,才能变成佳肴。
  削完芭蕉、摆好桌椅刀叉就4点多了,离真正忙起来的时候还有段时间,这个时候一般用来吃饭。要说这家餐馆最让我满意的,除了美金可能就是它的伙食了。首先是吃饭的环境好,一个大堂干干净净,旁边绿树环绕,还有点背景音乐;其次是饮料好,除了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动以外,其它各种果汁、饮料敞开喝。刚开始的时候不好意思要高级的果汁,只要可乐,现在想想简直是犯罪;再就是伙食好,除了鱼以外随便吃,我最中意的有5、6道菜,饭后还可以来杯咖啡(不是速溶的啊)。在那以后的几个月中,每个周五、周六都成了我的聚餐日,通常我会从聚餐日的头一天就开始做准备,以保证在聚餐日能发挥最大的战斗力,最强的一次是光顾低头吃,吃了几个盘子的饭菜,喝了一大瓶果汁,吃完后发现自己站不起来了,因为肚子太涨了,哼哼唧唧好一会儿才能动窝(惭愧中)。多年以后回头看看,我告诉我自己鲁迅先生是对的:“我再也没吃过那么好的饭,喝过那么可口的果汁”(篡改自鲁迅全集之“社戏”,最后一句)。
  吃了人家的,当然就要给东家干活。Bus boy这个职位就象个消防员,哪里有情况就冲向哪里:客人刚坐下要给倒冰水(几个人就要倒几杯),喝完了要给及时补上;上菜了要给拿餐巾纸,每过一会儿要换盘子;吃完的菜盘要马上撤下,有打包带走的要帮忙打包,客人结完帐要马上收拾干净,等待下一轮冲锋的到来。那么下一次冲锋通常多长时间到呢?如果你是问晚7点到12点这段的话,答案是“立即”,因为很多客人已经在吧台前排大队等半天了。如果你问我一个人要照顾多少张桌子呢?让我想想看,记得餐馆用的是那种2人对坐的小桌子,开Party就拼成大的,我一个人大概负责三、四十张左右,这就是我的劳动强度。为了把我的劳动强度量化,再举个例子:刚出国时候带了一双高级旅游鞋,在国内穿了2个月,结果连鞋底最细的花纹都没磨掉。打Bus boy时候也穿这双鞋(因为舒服吗),一个月,确切的说是只有8天(因为只有周五、周六打),就把鞋底磨穿了。
  “北京人在纽约”里面的王启明好像很辛苦,拍这个电视剧的那家餐馆我后来也打过工(详见day M),但王先生好像还有个阿春隔三差五的暗地里关照一下,我可是货真价实的一个人在战斗。
  有付出就有收获,第一天的收获是43块(也好像是45块),美金!相当于当时国内一般人多半个月的工资。打完工,接过钱,所有的劳累都烟消云散了,我那天是唱着歌回家的。
  伟大的历史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劳动创造了人”。我可以保证,这是一条真理,一条千千万万年以后都还是真理的真理。劳动万岁!!!
  
  
21#作者:蜗牛爱睡觉  回复日期:2009-10-6 20:56:00
  LZ继续哈,写得挺有意思的
22#作者:累捞  回复日期:2009-10-7 14:00:00
  
  重庆-长城-医院在进行“肝病普查”活动,活动期间实行三免政策。机会多多,优惠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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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0-9 12:00:00
  作者:蜗牛爱睡觉 回复日期:2009-10-6 20:56:00 21#
  
    LZ继续哈,写得挺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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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
24#作者:恋上鸩酒  回复日期:2009-10-9 13:54:00
  顶个
25#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0-9 15:51:00
  Day 9窦大哥
   这应该是一个充满回忆、友谊、感激的悲伤题目。
  去年某一天,接到表嫂电话,问我还记不记得窦大哥?当然记得了,而且很清晰,因为刚到美国的时候多蒙他的照顾。然后表嫂就告诉我一个不幸的消息,窦大哥去逝了,确切的说,是出车祸去逝了,和他的小女儿一起,身后留下他太太和一个儿子。
  窦大哥比我大个7、8岁,要说长相,那是相当的精神,这样说是有原因的。如果读者是30多岁的人,可以想象窦大哥就是老一辈著名电影演员王心刚年轻时候的翻版;如果你不知道王心刚,那不要紧,在街上看见当年的窦大哥,你也许会马上让他给你签个名,因为你把他当成濮存昕了。知道我的窦大哥有多精神了吧。
  我和窦大哥的相识多亏表哥,因为他和我表哥在国内大学是同学,都是学医的。他比我早到美国一个多月,是以访问学者的身份(J签证)去的,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的一个医学实验室做研究工作。窦大哥在皇后区一个叫Jackson Hights的地方租了一个阁楼,好像是二百二十多美元一个月,有个十平米左右,地点离我的学校骑车大概半个小时。我到纽约以后也需要找个地方住下,大家都想省钱,所以表哥就把我托付给他,跟他Share他的小阁楼了。
  窦大哥本身心肠就好,又加上我是有“背景”的,所以对我的照顾可谓是无微不至,帮我搬行李、搭床、摆桌子,总之,就象一个真正的老大哥。我和窦大哥一起住了1年多,其中搬过一次家,搞了一个从最上面到最下面的乾坤大挪移,从阁楼搬到地下室了。后来窦大嫂和窦公子从国内来了,我才自己搬出去租房了。
  窦大哥有很多和我有关的故事,讲几个最有意思的吧。首先说骑车,我当初是真正的一穷二白,什么收入都没有,所以打工上学统统骑车。窦大哥每个月都有一千多一点的收入(他给我看过他的Pay check,当时那个羡慕啊),所以上班坐地铁。那时候地铁还比较便宜,每次一块二毛五,他就向我建议也改地铁,免得每天沐风浴雨的潇洒,来回不就二块半吗。于是我就给他上了一堂数学课,以我当时的第一份工作算,骑车和地铁每月的差距是二十块,应该算大银子了。我这么一算一较劲不要紧,人家也开始算了,每天2块5,一个月就五、六十块呀,更是大银子了。于是窦大哥马上花二十块钱买了辆二手车,是自行车啊,开始了我们共同的省钱路程。
  某日傍晚,接到窦大哥一个电话,声音微弱的告诉我,他在曼哈顿被车撞了。天啊,怎么可能?赶紧问他伤势如何,情况要不要紧。后来知道了事情的经过:那天他在曼哈顿的汽车道上骑车(美国就没见过自行车道),一辆急转弯的汽车把他不轻不重的顶了出去,说是不轻不重,是因为他当时还能爬起来,有个比较清醒的意识。撞他的车也没跑,当时就报警了,然后就是老一套,警车和救护车马上来到,把他抬到担架上固定好,这当口他就昏过去了,等醒过来已经躺在医院里面了。说到这里咱得夸夸人家的警车和救护车,在美国见过几次车祸,每次警车和救护车都是马上就到,就好像知道几分几秒这里要有事,一直等在街角似的,如果是汽车相撞,救火车也跟着来,用得上用不上的,来了再看。后来分析分析,这个速度应该取决于2点,一是人家的反映速度快,接到报警就能马上跑出来(拿着纳税人的钱,纳税人出事了能不赶紧来看看?);二是人家那个警笛管事,马路上的车听见远远的就让。就这第二点,每次想起来都感慨半天。国内的警车、救护车,还有牌照前面是红字打头的车也拉警笛,怎么很少有人让呢?是咱们不知道人家有急事吗?还是我们的道德水准差了点?好像都不是,是那些警笛响的有问题,我敢打赌,咱们那警笛说白了就是个特权的标志,打老远的就告诉大家:我是个有特权的大牛,爷今天要摆个谱,也别管我有事儿没事儿,你们全给我靠边。我这个赌应该能赢吧?
  话扯远了,回来说窦大哥的车祸。话说窦大哥从医院里面醒过来,旁边有黑的、白的洋护士妹妹伺候着,一会儿来了一位西装笔挺的年轻人,猜猜是谁?您要猜着我就显眼了啊,是个律师。拿着几张纸让窦大哥签。大意就是我们知道您被车撞了,表示万分的同情和慰问。同时也告诉您,您发财了,您这个官司我们接了,会代表您向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只要您在这张委托书上签个字,就没您什么事了,回去净等着拿钱吧。窦大哥当时初来乍到,一听有这个好事当时就签了。这个故事的结局是,几个月后,窦大哥拿到了一万多块的赔偿。感慨啊,不是光感慨那一万多块啊。
  在头几个月中,我和窦大哥是搭伙的,具体办法是,一起做,一起吃,买了东西的收据写上自己的名字放在一个盒子里面,等月底时候一起算帐。窦大哥是有稳定收入的,当然想吃点新鲜的,可又知道我手头紧,所以买什么都和我商量。记忆最深刻的是有一次我们一起去超市买副食。中国人做菜吗,葱姜蒜总是要的,窦大哥拿起一把小葱(十几根)一看,九毛九,不错;我把价格一乘八,妈呀,天价啊,再看看吧;看到不错的鱼,一块九毛九一磅,一乘以八,什么鱼能值这么多钱啊,这不抢劫吗?窦大哥无奈了,干脆采购归我管吧。所以第一个月我们吃的大概是这些东西:一块九毛九能买十磅的土豆,九毛九一磅的肘子,三毛九一盒的鸡蛋(12个),外加一些处理的青菜,便宜的大米。一番折腾下来,窦大哥居然也逐渐适应了,号称在国内从来不吃肥肉的他也能和我比着吃炖肘子了。月底一算帐,我们两个都乐了,2个人一个月一共花了八十多块,奇迹。
  窦大哥有句名言,就是看什么地方的卫生条件好不好,关键是看卫生间。本着这个原则,不管我们俩一起住阁楼还是地下室,我们的卫生间一直都是一尘不染的。我也乐得个坐享其成,谁让他大呢,又是卫生工作者吗。
  在我心里,窦大哥如同亲大哥一样,他帮助我渡过了刚到纽约时候最艰苦、最无所适从、最寂寞的阶段。套句报纸上的话说,他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好人。每次想起窦大哥,心中都有一种奇妙的感觉,我曾经找了很久,使用了诸如亲切、怀念、温馨等等字眼,但始终不能贴切的形容这种感觉。直到有一天望着窗外发呆,几乎达到物我两忘境地的时候,悠悠然从心里漾出一首诗: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思君念君不见君,共饮一江水。我知道了,窦大哥并未离我远去,在某个时间和空间的组合中,我们依然能感受到彼此的存在。愿窦大哥和他的女儿在天堂快快乐乐,请窦大哥保佑嫂子和侄儿。
  
  
26#作者:蜗牛爱睡觉  回复日期:2009-10-10 12:48:00
  博客更新得要快些哈
27#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0-10 15:57:00
  Day 10学校报到和分级测试
  在学校报到的时候才搞清楚自己的姓和名在英语里怎么说。到学校的注册办公室去报到,接待我的是一个40岁左右的白阿姨。我去的时候阿姨正在接待另一个学生,那时候还没有那么强的排队概念,直接就站到桌子前面。人家看出我是来办手续的,让我等等,对我说:“Please wait 1 minute please.”(请等一分钟),听是听懂了,当时就佩服了,瞧瞧人家老美的时间观念,时间都是按分钟来计算的。咱不能丢人啊,也要学学人家;于是退后,开始掐表,一分钟后趋前,那意思是:“一分钟到了,俺准时回来了。”人家好像没完事呢,于是又是一个“1 more minute please.”,有点蒙了,不是讲究时间的准确的吗,怎么不准了。后来才知道,是我无知了,象什么一分钟、一秒钟、一会儿等等,都是一会儿的意思。
  好不容易轮到我了,报出自己的姓和名,人家在计算机里面一查,居然没有这个人,当时一身白毛汗就出来了。不能啊,录取通知和I-20都发了,怎么会没有呢?又查了一遍,还是没有。阿姨有点着急了,说干脆你把录取通知书拿来看看吧。看完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人家说你到底姓什么啊?原来报名表上填写姓名是按洋人的习惯,First Name(名)在前,Last Name(姓)在后,偏偏咱那个时候对First Name和Last Name分不太清,想当然的就按老祖宗留下的习惯,先姓后名了。还不错,现在终于搞清楚了,而且在学校的系统里面更正了,人家白阿姨居然都没先让我从居委会出个证明或者去做个公证什么的。
  按照学校的规定,不管你来的时候分数如何,语言水平如何,一律要参加一个分级考试,来最后确定你的知识程度,过不了这个考试就需要先修一些基础课来提高你某方面的差距;当然同时你也可以修其它课程,但如果在你修满60个学分的时候还不能通过这个考试的所有科目,你就不能继续修其它课而只能专注于分级考试的内容了。考试就3项内容,数学、阅读、和写作。数学是40道题,能答对24道就过关;阅读是读几段话,然后答几十个问题;写作有点类似于托福考试的写作,给你一个有点争议的题目,比如说“应不应该支持堕胎”,然后发表你的议论。
  
28#作者:hypo861026  回复日期:2009-10-12 0:05:00
  也,
  不错,
  顶
29#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0-12 15:56:00
  考试答案几天以后就出来了,数学对了38道题,发分的老师一脸惊异,对俺敬若天人。只有自己心中暗问,就这么简单的题,怎么还能错2道呢,简直是胡来。
  估计中国学生都能在数学上吹吹牛,太简单了,简单到我们普通的高二学生都能顺利通过,感谢我们扎实的基础教育啊。但英语方面绝对是我的弱项了,阅读勉强通过,写作吗,实打实的说,要我自己判分都不能给及格。
  于是乎,我第一学期的课程里面,理所当然的就有了一门初级的写作课程,而这门课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我们这些不会写的家伙能通过这个该死的写作考试。
  回过头看看,这门初级写作课程也许是除专业课以外对我帮助最大的课程之一,因为老师教的太有特点了。记得老师是个白人女性,犹太人,对人态度很好。从一开始,她就告诉我们,要想通过这个该死的写作考试,必须按照她说的练;而且只要按照她说的做到位,肯定能过。好吧,那就练吧。首先,她告诉我们这个写作不能太长,控制在300字以内,否则我们这帮菜鸟没那么多可说的(倒也是);也不能太短,应该在200字以上,否则判卷老师会认为你什么都写不出来。文字上吗,不要用很多华丽的词,只用日常用语和基本的东西,否则看起来很滑稽(也对,如果一个外国学生冷不丁给我来一句秋水共长天一色,或者银瓶乍破水浆迸什么的,听起来也不是滋味)。基本点说完了,开始动真格的。
  这类考试的题目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题目都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比如“政府应不应该救楼市?”,“北京应不应该实行单双号限行?”等等。这些题目正说反说都可以,反正是写作文,但唯一不能的就是正反都说。偏偏很多中国人喜欢这么干,从正反2个方面论证,怎么都是自己有理。那我告诉你,如果你这么写的话,分级考试必死无疑。下面就是文章的结构,一共只需要5段,第一段是套话,写个引子,比如“现在社会上关于单双号限行存在很大争议,我认为,单双号限行是本世纪最TMD傻B的一件事”,好了,已经把我的观点表达清楚了(千万不要脚踏两只船啊!!!)。
  第二段分析一下大道理,比如说单双号限行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给大家带来很多不便,等等等等。怎么上纲上线怎么来,说得越严重越好,就怕搞个不痛不痒。
  第三段讲个故事,故事不一定是真的,只要能支持你的论点就行,比如说我们单位一个哥们,自打限行后总迟到,因为车开不了,公共交通又不够,很影响工作和生活等等。这段要声泪俱下,写成一段血泪史。
  第四段给搞个统计数字,当然这个统计和数字都可以是编的,人家看的是你的写作,不是考你的生活阅历。比如说限行后纽约时报搞了民意调查,百分之九十的受调查者都认为简单的限行是错误的(剩下那百分之十是吃狗屎长大的),给自己的生活带来很多不便,是弊大于利。这个意念中的统计一定是一个大的机构搞的,而这个意念中的数字一定是压倒多数一边倒的。
  第五段结尾,搞个综上所述,限行是不对的,是有害的,是几个有先天及后天生理缺陷的白痴吃错药以后病危时的反应,所以我是反对的。
  就这么一招,每次上课练,下课练,一学期都练,练了几十个题目,都这个结构,然后呢,考试一次过关。哈哈,得意。
  
30#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0-13 14:46:00
  Day 11 我的交通工具
  如果按时间顺序正排序,那么我在纽约的交通工具是:自己的腿,表哥的汽车,公共汽车,地铁,自行车,自己的汽车。关于自己的第一辆车,我会在后面详细介绍,并且把自己买二手车的经验写成“美国买二手车一月谈”(http://toughguydh.blog.sohu.com/)。那么今天先介绍其它几种。
  表哥的汽车是一辆福特的小车,好像是Escort,手排档,相当省油,因为保养好的关系,一直没什么故障。就是这辆车从机场接的我,并第一次带我去曼哈顿,第一次带我去学校,第一次见窦大哥。在这辆车前,表哥开的是一辆很破的二手车,在我出国前一年因为经常出故障送旧车场了,简单的说,就是扔了,然后买的这辆新车。当我们在国内听到这个消息时都惊呆了(那时候我们的自行车刚普及,有钱的来个摩托也就很牛了),天啊,扔了一辆汽车啊。然后纷纷口诛笔伐(尤其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们),旧车也是车啊,怎么能扔呢?不能修修吗?等我有了自己的汽车后,才知道当初的我有多么幼稚。在美国,修车通常都不便宜,如果经常修一辆车,估计很快修车的钱就能买辆新车了。所以,车旧到一定程度,干脆处理了。
  表哥的车被人偷过一次,当然不是全部,是被偷了一个轮子。在纽约,有几个偷车的几个比较著名的区,例如Jackson Hights, Flushing等等。据说那些偷车贼的技术极为高超,能在1分钟内搞定一辆车的警报器,并把车开走。最牛的是一个流传很广的故事,说有一家人有2辆车,都停在自己家的车道上,车道是个死胡同,两边都是墙。为了保险起见,这家人把新车停在里面,旧车停在外面,挡着新车。有一天早晨起来,发现旧车还在原地,新车不翼而飞了。原来是偷车贼想偷新车,于是先把旧车拖出来,然后偷走新车,最后再把旧车拖回原地。没想到还有服务态度这么好的偷车的,牛啊。
  
31#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0-15 15:54:00
  整个在美国期间,只坐过不超过5次公共汽车,都是在纽约。之所以坐的次数少,是因为没钱的时候光骑车了,刚有点钱以后就一步到位,直接改汽车了。虽然坐的次数少,但对纽约的公共汽车还是印象颇深的。和我们的BUS比较起来(比如说北京的),首先是人家的车好,在我开始看见的上个世纪末就已经一水儿的空调大巴了,而且是那种比较豪华的。其次是人家的车有准,几点几分到那个站,基本没什么大出入,所以你只要记住时间表,提起个几分钟去就行了,不用傻傻的很早到,然后一直等着。车好,时间有普,更重要的是人家的服务态度,别管司机是什么肤色,一个个都彬彬有礼,该等的等,该停的停,也没见过象茨叨三孙子似的茨叨过乘客。这些年总在中央台看见一个公益广告,好像是濮存昕演的,大概是宣传文明礼貌,其中有一小段就是宣传一个公交司机等一个老年人。在我看来,这种事情应该是常识啊,想想如果是你开车,你会不等你妈妈吗?或者让你爸爸很跑几步赶你的车?不会吧。我们的老祖宗就说过吗,“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可怎么纽约的司机不用宣传也懂,我们的司机宣传了好像也没用呢?我真的有点糊涂了。
  最后一点关于BUS的是,不管什么天气,有多少人等车,大家都规规矩矩的排队,不像某些地方,轰轰烈烈的搞个什么排队日,来一大帮志愿者帮忙管教着,然后第二天大家照样你推我搡。办什么事有前有后,大家排队挨个来应该是一种常识,为什么纽约人民懂,有些地方的人民就不懂呢?我又糊涂了。
  纽约最方便的公共交通工具应该是地铁了。关于地铁,要写的地方太多了,所以我们放在后面单独的一天里面,还是先聊聊我的交通工具吧,自行车。
  我一直认为自行车就是一种交通工具,从小到大都是这么认为的。但有些人不这么认为,比如说美国人。自行车在美国是什么呢?是一种健身工具,或者是一种体育比赛用品,反正不是交通工具。这也许就是我在美国一直没有发现自行车道的原因。
  
32#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0-19 17:51:00
  我的第一辆自行车是表哥给的,拿过来自己拾掇拾掇也就能用了。后来因为带被扎了,自己又花了几块钱买了补带的工具和气门心。每次有什么毛病自己修。这辆车是个变速的跑车,车带非常窄,骑起来很轻松。车上有好几条铁链子,好几把锁。根据前辈们的经验,存车的时候需要把前轮、后轮、以及车架都分别锁上,否则后果很严重。第一辆车只骑了不到2个月就丢了,因为我没听话,在去一个地方的时候,因为只离开车几分钟,所以只锁了一道锁,回来就傻眼了,地上只剩下一把被卡断的锁,车没了。这是我第一亲身感觉到什么叫纽约的贼多。没有了交通工具当然不行,但新车都一百多块,所以只能来旧的了。在我开始住的地方,Jackson Hights的附件,是一个西班牙人的社区,说是西班牙人,其实就是那些从南美过来的人,比如说红都拉丝,委内瑞拉,墨西哥等等,都说西班牙语。在西班牙语里面,朋友的发音是“阿米够”,所以大家习惯上把这些南美人都叫“阿米够”。纽约的“阿米够”们一般文化水平都不高,大多数也就做做工,或者开个小买卖什么的,里面不乏买旧电器,旧家具和旧自行车的。看了几家店,终于搞了一辆价廉物美的二手车,然后不惜血本又买了3把锁。从那以后,纽约人民就经常看到一个骑车的矫健身影穿梭在Queens的大街小巷。
33#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0-20 18:17:00
  Day 13学费和另一份新工作
  当初申请Queens College的时候,学费很低,出国时候除了带齐第一学期的学费外,还富余几百块。等报到完要交学费了,人家的价格涨了,每学期涨700块,大银子啊。关键是手头没有这么多现钱。于是只好给学校的录取办公室打电话了,人家挺客气,但解释说学费是从这学期开始涨的(瞧我赶的),而且不能减免。我抱怨说那你们应该早通知啊,现在手头没这么多钱怎么办?电话那头的那位给我出了一个美国式的主意,说我们可以保留你的入学资格,您不是手头没钱吗,可以先去挣钱,等挣够了来,我们一样让您入学。我CAO,这不废话吗。我能去哪里挣啊。在美国挣?如果不交齐学费入学,就不能保持合法身份。回国去挣?我来回的机票谁给报销啊?况且签证官那一关不是每次都能顺利通过的。
  万般无奈,给刚搬家去了加州的表哥打电话吧,借钱。找私人借钱这件事在美国是最受忌讳的事情之一,一般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会开口。但这回没办法了。表哥也很痛快,借钱可以,两个条件:第一是什么时候还?第二是期末成绩必须优秀。没问题没问题,我保证第一学期结束前还帐,保证好好学习。最后的大结局是皆大欢喜,过了2个月就把钱还上了,第一学期的成绩是3个A,一个B,学期GPA3.75。
  借了钱就要抓紧还。当时除了周末的2天工和莫妮卡的诊所有时有点事情外,其它空余时间还很多,还要继续找更多的工作,挣更多的钱。
  继续关注街上的每一份潜在工作吧,继续买报纸打电话吧,终于找到了第三份工作,在洗衣店值夜班。
  美国的洗衣店与我们国内的在概念上是完全不同的。国内的通常是指干洗店,洗一些例如西服、大衣、时装等等的高档货。美国也有这样的干洗店,但通常意义上的洗衣店,是指那种自助式的水洗店。这样的店在每个街区都有,规模有大有小。我做的那家店规模算中等偏小的,只有十几台洗衣机,十几台烘干机,一台换硬币的机器。大家把脏衣服带来,先扔进洗衣机,倒入洗衣粉,投入一定数量的硬币就可以了。等衣服洗干净后,拿出来扔进烘干机,投入一定数量的硬币烘干就可以直接带走了。
  说起来我在这家店不能算是“正式职工”,因为我的工作时间是晚上十点到凌晨二点,说白了,也就是个看夜的,但工作内容比较多。首先是如果顾客需要,要出售洗衣粉(水),柔软剂,漂白剂,装衣服的袋子等商品,等后半夜顾客少了,要清洗一遍洗衣机和烘干机,然后用洗衣粉擦一遍地,用漂白水擦一遍,再用清水擦干净,最后锁门上警报,然后走人。
  让我们仔细解释一下这些内容。首先是柔软剂和漂白剂。我刚出国那个年代,国内根本没有这些东西。一听说人家的衣服洗完还要柔软一下,心中的敬仰就如滔滔江水了。对于那些浅颜色的衣服,不管穿的多脏,或者染上什么果汁、可乐的,只要用热水洗,同时加上漂白剂,出来就雪白雪白的。后来通过我的化学课知道,其实漂白水就是把氯气溶在水里,是一种强氧化剂,只是暂时把颜色给褪了,真正的脏东西并没有少。当然了,经过氯气这一关,细菌也活不了了。所以从卫生角度来说是OK的。
  清洗洗衣机没什么可多说的,里里外外擦干净就行了,每天最让我兴奋的是清洗烘干机,其实应该叫清理,因为不用水。烘干机是一个大滚筒,关上门以后投币让它转起来,机器使用煤气或者电来加热,滚筒边转热风边吹,如果衣服不是太多的话,大概30-40分钟就干透了。机器的下面有个槽,是接灰的,每天要把这个槽里面的灰和衣服毛毛清理干净。让我兴奋的就是这个槽,说是兴奋已经不能充分描述我的感情了,应该说是渴望、迫不及待。
  其实很多人都能猜出来里面让人兴奋的内容,因为在美国能让人兴奋起来的,除了毒品以外,应该就只有钱了。这个槽里面,每天都会有从衣服口袋里面掉出来的没掏干净的钱,各种面值都有,最大的见过20块的,当然以一分、五分、一毛、二毛五的居多。记得我第一天打扫这个槽的时候,因为我前面的家伙辞职了,烘干机有大概一周没打扫了,所以里面东西巨多,当然钱也巨多。多到什么程度呢?打开下面的盖子,就能看到一片硬币。槽的侧壁上有几根窄窄的支撑横梁,横梁上积攒了很多灰和布毛毛,耷拉下来。用手一拽这些布毛毛,随着就往下掉硬币,哗啦啦又是一片。第一天具体的收获忘了,只记得坐地铁的代币(Token)捡了5、6个,一块的纸币好像有几张,25的Quarter装满了一个一次性的喝水杯,其它硬币装了3个喝水杯,大银子啊。当然不可能每天都有这么多,平均来说,大概每天能捡个几块吧,就当我的奖金了。别看是给人家看看夜,也有其它挣小费的途径。比如说,有的人把衣服往洗衣机里面一塞,懒得等着,就给我几块钱,让我帮忙等会儿把洗好的衣服放在烘干机里面;还有的更懒,干脆再多给几块,让我帮忙把衣服折叠好了放在袋子里面。
  美国人洗衣服的一大特点是多。很少看见有人拿几件衣服来的,最少是一袋子,有的老黑甚至拖家带口的拿几个半人高的大袋子来。白人一般洗的比较仔细,每个机器里面放的衣服量比较适中,有的黑人就有点胡来了,有的把旅游鞋和衣服放在一起洗,然后一起烘干;有的为了省钱把衣服满满的塞一机器,恨不能紧的水都流不进去,真不知道洗完以后是不是每件衣服都沾上水了。因为观察的多了,有时候也和来洗衣服的聊聊洗衣服,后来在读美国近代人文这门课的时候,还专门以此为题写了一篇文章,比较了18世纪和20世纪House Keeping work的区别。因为立意新颖,颇得教授赞许,那门课居然拿了个A-,要知道很多美国学生都Fail在了那门课上了啊。当然,那个A-也存在一些别的技巧性的东西,我们后面会细说。
  洗衣店的工作夏天最辛苦,冬天最舒服,都是因为有烘干机。开学以后,我继续了这份工作,同时打出了自己的节奏,基本上是:10点上班,10-11:30点交接、干活、挣小费,11:30-1:30人少了,开始坐在一边看书,复习白天的课,遇到不会发音的词就随便找个白人问问,1:30-2:00干清洁。最后上警报、锁门走人。店里有个警报器,走的时候需要输入密码启动,在窗户上和门上有很多传感器连在警报器上。警报器启动后一分钟内必须离开,一分钟以后,如果有人擅自闯入,警报就会响,同时负责安全的公司马上会知道,立即会派人过来查看。
  
34#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0-21 18:19:00
  Day 14 美国学士是怎么练成的
  美国高中以上的学位大概是这样构成的:准学士学位,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眼尖的读者可能要问,那博士后呢?我曾请教过很多教授关于这个问题,也曾和很多博士后的当事人探讨过,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如果你是读书人,那么博士就是你这辈子读书能够拿到的最高段位。而那个被很多人动不动炫耀的博士后,其实根本不是一个学位的名称,而只是对一种状态的描述。而这种状态通常代表以下情况:一个人获得博士学位后,研究并没有完全完成,还需要进一步的工作,那么这种情况下,他继续留在学校把剩余的工作完成,OK,听起来也不错是吧,可是问题就出在这里了。如果是一个美国学生做博士后,我想多半是上述原因,没有什么虚的;但如果是一个外国学生,那么多半是另一种可能,那就是,他拿到了博士学位,但似乎并不好找工作,为了维持他的学生身份,只能号称还需要搞一些后续研究,还要继续留在学校里面。这样,他就是所谓的博士后了,直到好年景来了,他能很容易的找到工作了,他会立即拖去这件博士后的外衣,并且很高兴别人称呼他为XX博士。
  让博士后去为他们的称呼操心吧,咱们还是继续谈正经学位。准学士学位是由二年制的社区大学颁发的(比如我后来教过书的那所),应该不能算一种正规的学位,最多了算作国内的大专吧。在剩下的学位中,硕士学位最好拿,只需要上2年左右的专业课,通过毕业答辩就行(有的学校甚至不需要答辩,只要通过设置的课程即可);博士学位吗,一直是我心中的痛,因为当然想赶快上班挣钱,所以没有申请,现在有点后悔。一直梦想能象我的导师一样,动不动被人称为XX博士,真是一件很由面子的事。获得博士学位通常需要很长时间,可能3年,可能5年,也可能更长,而且进入博士学位的学习时候还要先通过一个资格考试。
  至于学士学位,标准的时间是4年拿下,但我一直认为,学士学位应该是最难的。我和我的很多同学后来回忆起拿学士的过程,都说即使现在有人出钱给我们奖学金,可能我们也没有勇气再去从头到尾走一趟了。
  
35#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0-22 17:56:00
  让我们看看学士到底怎么才能拿到手。首先是学分,Queens College要求拿到126个学分才能毕业,有的学校可能要120或者128,应该大概就是这个数了。那么这个数字,比如说126,意味着什么呢?简单的说,就是如果平均一门课3个学分的话,你要修42门课就行了。听起来不错,但还不是故事的全部。首先,这42门课你必须全部通过,不能有不及格的,如果不及格了,要重新修,如果又砸了,再修,周而复始,直到成功。其次,你这42门课不能都仅仅是及格,因为还有个GPA的要求,一般学校起码要求你的GPA是2.0, 关于GPA的算法我们以后会讲到,通俗的解释,GPA就是你所有成绩的平均值,用一个0到4的数表示出来。如果你所有成绩都是A,那你的GPA就是4,如果都是不及格,就是0。
  GPA不但决定你能否毕业,而且还决定你的未来,因为当你毕业找工作的时候,很多单位都很看重GPA。如果你的GPA是个4.0(美国人管这个叫Straight A),人家会相当优先考虑你的。当然,找工作成功的因素有很多,不能光看GPA,所以,GPA不是万能的,但没有GPA是万万不能的。那么如何能拿到一个好的GPA呢?好好学习是中国人的答案,使劲读书是表哥告诉我的诀窍,美国人把这个问题量化了。按照美国学校的说法,一门3个学分的课意味着你一星期要上3个小时的课,如果你每星期能在课外再花6个小时在这门课上,拿你离A就不远了。所以,如果你每学期修12个学分的课(外国学生保持学生身份的最低课时),你就需要再花24个小时在学习上。加起来,一周总共36个小时的学习时间,也不是很过分哈。
  在所要求的学分中,不是你想学什么都行,而是有一定的规则。比如我的专业是CS(猜猜是什么?),那么在126个学分中,有大概40几个学分是关于CS的,其中大部分是指定的课程,有几门选修;剩下的大约80个学分中,你必须在几个大部分中选够足够的课程,每个部分都有要选课程数量的要求。在Queens College中,这几大部分是:数学(包括代数、线型代数和微积分)、科学(物理、化学)、英语课(大学作文)、艺术(有例如素描、抽象艺术、艺术理论、泥塑等等几十门可选的)、人文、历史、体育、以及最少一门外语课(猜猜我选的那门?)。每一大部分都有几十门甚至上百门供你选择的课,可以说,学校的选课规则把学校的要求和学生的兴趣做了最为完美的结合。当你胜利完成所有这些课以后,你就可以在某一年的初夏,身穿学士袍,带着学士帽,站在Queens College那可以遥望曼哈顿的草坪上接受大家的祝贺了。从那时候起,你可以自信的说:我是一个有文化的人。
  
36#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0-23 14:44:00
  Day 15地铁
  地铁应该是纽约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不知道纽约的地铁是不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系统最复杂,规模最大的地铁系统,但在2004年10月29日,纽约地铁迎来了它的百岁生日。在100年前的这一天,时任纽约市长的乔治•;麦克莱兰手握操纵杆,开始了纽约地铁的处女行,用26分钟的时间跑完了全长9.1英里、途经28个车站的全市第一条地铁线路。
  经过漫长的100年,纽约市目前拥有地铁线路26条,地铁车站468个,车厢6400多节,线路总长近370公里。地铁年客运量达14亿人次。据统计,在每天进入曼哈顿中央商务区的客流中,搭乘地铁到达的约占6成多。在迎接纽约地铁百岁诞辰之际,纽约市特地举行了特殊的仪式来纪念这一历史时刻。纽约市的一些地铁乘客27日惊奇地发现,迎面驶来的列车中有好几节古董老爷车,更令他们惊奇的是,在驾驶室内控制操纵杆的竟是他们的市长布隆伯格。
  纽约地铁的线路名称一率是用一个字母或者数字来表示的,比如G,F,7等。其中往返于著名华人社区Flushing至42街的7号车,因为乘客多为亚裔,也被称为东方快车。地铁的票价是一路慢慢涨上来的,从我刚到时候的一块二毛五,一直到我离开时候的一块五,现在应该更贵了。
  说说我对纽约地铁的看法啊。先说坏的吧。首先是地铁车厢里面的播音太差了,不是一般的差,呜噜呜噜的,反正我就从来没听懂过。一开始以为自己的听力不行,后来问了很多地道的老外,他们原来也跟我一个反应。所以,到哪一站完全要靠自己看,千万别指望着报站了。其次,很多地下的地铁站里面味道奇次,怎么说呢,就是一种潮湿味、发霉味、油漆味、汗味、以及尿味的混合味道。当然,很多路段是在地上的,自然没有这些乱七八糟的味道。再一个就是治安问题,纽约地铁规模庞大,导致地下通道结构复杂,尤其在一些枢纽站,站台和站台之间是一条通道连一条通道,一条隧道套一条隧道,给人的感觉就是“各庄的地道连成一片了”。在这种复杂的环境里,如果有个老黑什么的抢了你的包,然后往隧道里面一钻,后果可想而知。所以在某些反映纽约的警匪片中,我们也能看到这样的场面,一个警察在一个坏人后面穷追不舍,眼看快追到了,坏蛋逃到一个地铁站里面,于是警察只能一跺脚,骂一句“Shit”或者“Damn it”。
  虽然纽约的地铁有这种种不是,但综合来说,应该还是好处多于坏处,具有独特魅力的。首先是人家的地图,虽然报站不清楚,但几乎每个地铁站都有供乘客随便取用的地图,地图上清清楚楚的印着整个纽约的地铁系统,重要的是,地图是免费的。虽然是免费的,但从未见过乘客随便浪费(大家用完了就放回去),也没有听说过纽约市政府或者大都会捷运局抱怨过印刷地图的费用。在赞叹人家想为乘客所想,急为乘客所急的优良服务的同时,也不禁暗暗佩服纽约地铁乘客的素质;更重要的是,对于那些具有悠久不良传统的新到者,没有人提醒也会很快具有这样的素质;难道纽约客们都学过《老子》,都会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这么多年了,脑子里总有一个问题,如果北京的地铁里面也提供免费的地铁地图,情况会如何呢?恐怕永远也不会够用吧;恐怕会有人拿一大堆回家生火包书皮吧;恐怕会有人每天拿一些回去当废纸卖吧;恐怕会有很多恐怕吧?很多时候,当我们抱怨什么什么不够好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我们自己是否有资格享受那些好?
  虽然纽约地铁里面隧道纵横,但我牢记一句前辈们教我的话,就是如果需要转车的话,看Sign,也就是跟着路标走。比如说在7号车和G车的交汇站,从7号车下来倒G车,我需要的就是跟着指向G车的标志。也许要拐很多弯,也许你已经怀疑标志是否错了,但我试过很多次,跟着标志走总能走到我要找的站台。
  纽约地铁里面有很多书报亭,说是书报亭,其实什么都卖,从报纸杂志到糖果饮料,甚至Zippo火机。每个书报亭都那么琳琅满目,都那么金光灿烂。唯一没有买的是酒精饮料,比如啤酒。按照纽约市的规定,在地铁里面是不能饮用酒精饮料的。如果你坐地铁的时候手拿啤酒,边坐边喝,让警察看见了是要开罚单的。但也有一个未经证实的说法,就是如果你把啤酒瓶放在一个牛皮纸袋里面,拿在手里喝,就每人妨碍你了。虽然知道这个说法,但从未亲自验证过。
  纽约地铁最让我难忘的是里面的艺术家们,黑的、白的、黄的,什么肤色都有;哑剧、杂耍、乐器,演什么的都有,很多表演的水平并不亚于那些堂而皇之的专业表演。虽然这些人的目的是赚钱,但根据我的观察,他们在表演的时候几乎都全身心的投入到他们的角色里面去,几乎没人在表演的同时注意是否有人往桶里面扔钱,以致于有时候我真怀疑他们真的是以艺术为生命的,也许他们真是,但愿他们真是。
  纽约的地铁也曾经让我出过洋相,是因为地铁的英文。地铁的英文是“Subway”,很好记。刚开学的时候我经常到学校的餐厅去热午饭,第一次去的时候赫然看见餐厅门口有个大牌子“Subway”,一个大箭头指向地下,心中暗自琢磨,好像地铁没通到学校啊,难道我记错了?于是顺着箭头往下走,下面好像都是卖饭的,吃饭的,找了一圈也没看见地铁的入口。后来才知道有一家连锁快餐店的名字也叫“Subway”,出售的是一种纯麦的面包,里面夹上火腿、香肠、蔬菜等,味道相当不错。原来此“Subway”非彼“Subway”。近年来“Subway”也已经进军中国市场,只是有一点不太明白,明明是纽约的一种快餐,就象肯德基、麦当劳一样的快餐,怎么一到中国就变成一种有身份的东西了呢?一个个白领们坚挺昂扬神气活现的在里面用餐,跟别人聊天提到自己刚吃过“Subway”就有种小资的感觉,装什么啊,快餐而已。
  
38#作者:joanna21  回复日期:2009-10-23 23:42:00
  
  你怎么从海外华人发到重庆版来了,LZ
39#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0-28 18:03:00
  作者:joanna21 回复日期:2009-10-23 23:42:00 38#
  
    
    你怎么从海外华人发到重庆版来了,LZ
  ==========================
  重庆也是我国神圣不可分割领土的一部分啊。
  
40#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0-28 18:09:00
  Day 16 租房
  不管生活在哪里,衣食住行是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衣服吗,我是自己带的,四季的全有,一时也穿不坏,暂时不用买。交通工具吗,交代过了,起点是自行车。吃最好解决,一开始是每周打2天餐馆,平时买点便宜的吃,周末打工的时候一次找齐。上学以后中午要带饭,为了图省事,索性买了几袋土豆,记得是一块九毛九20磅的煮熟了吃。早晨用微波炉热几个,骑车上学的路上边啃边吃;中午下课了到学校餐厅(有Subway的那个),用微波炉热了,然后拿一堆免费的各种酱料,比如番茄酱、沙拉酱或者白糖,把土豆剥了皮蘸着吃,又方便又快捷又能保持好身材,有时候馋了,来个大肘子,或者来一大袋子一毛九一磅的鸡腿,煮了蘸酱油吃,很解馋的。后来到餐馆打长工了,每天可以从餐馆把剩菜带走,鸡鸭鱼肉蔬菜全有,吃的就更丰富了。
  住就有点难度了,房子不可能带去,也没钱上来就买,所以当然是租房住。纽约的好处之一就是只要你受得了,多便宜的房子都有。贵的可以租单元房,几百美金到几千美金一套的。但对于刚到的穷人人来说,为图便宜,一般有几个特殊的选择,一是阁楼,二是地下室,三是和别人合租,这几个选择各有优缺点。
  先说阁楼,有点是最便宜。我刚到就是和窦大哥一起住一间阁楼,但阁楼的缺点是冬冷夏热。冬天有多冷没有亲自体验过,但想想纽约的纬度和北京差不多,阁楼是5面散热,通常房东为了省钱又不会把暖气烧的很热,有多冷应该能想象到。阁楼的热是亲自尝试过的,有多热呢?讲个故事吧。和窦大哥一起住阁楼的时候,也就是打Bus boy那份工的时候,正是夏天。进入7月以后,天气越来越热,最热的一天达到一百多度,没错,是一百多度,华氏度。用华氏温度减去32,再乘以九分之五,就是摄氏度,所以那天的气温应该是摄氏四十度左右。下午2点多骑车去曼哈顿打工,再热也要去挣钱啊,一路上不顾死活使劲骑,过了Queens进入曼哈顿就好一点了,虽然温度高,但因为有高楼挡着,起码不全是阳光直晒了。到了餐馆已经忘了出了几身汗了,反正锁上车就往里面跑,里面有冷气啊。一进屋马上就凉下来了,浑身的汗也干了,只觉得胳膊有点痒,用手一摸,上面好像沾满了细沙粒。是什么呢?仔细一看原来是一路出的汗干了,结成的非常细的盐粒子均匀的粘了一身,哇!原来盐是这么造出来的。
  
41#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0-29 14:25:00
  打完工后半夜回家,大概三点了,注意啊,是后半夜。筋疲力尽的上了阁楼,往床上一坐,马上又跳起来了,床是烫的,知道阁楼有多热了吧。
  回过头来说说地下室,纽约的华人管这个叫地库。地库分全地库和半地库两种,全地库是指全埋在地下,最多有个通气的气窗;半地库是指窗户在地面以上,剩下一多半在地下的那种,半地库的门通常是开在屋子后面,一个斜坡往下,可以直接走入,所以也叫Walk-in地库。地库的优点之一当然也是便宜,我和窦大哥的第二个住处就是一个全地库。地库里面冬天通常不冷,因为纽约每个房子的取暖锅炉都在地下,送热水的管道也从地下过,冬天烧暖气的时候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想不暖和都不行。当然,事情有一利就有一弊,地库里面夏天稍微有点潮,全地库里面除了开灯没有其他光亮。
  我和窦大哥住的这个全地库是从报纸上找的,在Queens一个叫Rego Park的区,属于比较安全的区之一,房东是个上海人。在纽约租房,也是房客挑房东,房东挑房客,说白了,就是一般北方房客不喜欢上海房东,因为比较小气,用水用电的计较的厉害;房东也不喜欢上海房客,因为比较算计,屋里什么坏了都要房东出钱换。如果是上海房东碰上上海房客,那就只能狭路相逢勇者胜了,哈哈。
  住地库在冬天和夏天有时候也有一些季节性的小麻烦。比如说我和窦大哥一起住的地库,那年冬天正赶上纽约下大雪,平地的积雪大概在半米以上,马路上的轿车能够全被埋上,吉普车能露个顶子。早上起来一推门,傻了。因为是全地库,门在地面以下,离地面有七、八级台阶,晚上下雪,再加上有点风,雪把门全埋上了。我们哥俩奋力把门推开一条缝,然后爬出去,从雪里爬到地面找了把铲子,一番努力才把我们的门从雪里挖出来。后来又住过一个地库,这回是夏天的毛病了,下大雨。那个地库的门口地势比较低,门槛有一尺多高,雨下起来门口就开始积水。开始没当回事儿,后来雨越来越大,开始觉得有点不对了。到门口一看,门槛还剩半尺在水上头了,过半个小时再看看,还剩三分之一尺了。结果那晚上一直没睡,光在门口看水了。还好,那天万幸没决堤了。
  
42#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0-30 18:23:00
  说起来,地库的最大好处就是独立出入。所谓独立出入就是你有单独自己出入的门,和房东各不打扰,自己使用自己的卧室、厨房、卫生间,安安静静的;我在纽约租的绝大多数都是地库,有全地库有半地库,图的就是这份自在。
  住地库最怕的是什么?是怕政府有关机构来查,因为地库住人是违法的。按照纽约的法律规定,地库里面也就是放个杂物,最多当个健身房什么的,不能有明火,否则消防隐患极大。所以一旦邻居揭发,政府来查,如果情况属实,房东将面临一大笔罚款。因此,住地库要想住的安稳,就要尽量低调,不要妨碍邻居,最好深入浅出,不让邻居觉得地库里面长期住人了。
  最后说说和别人合租正房,也就是租地上的正经房间,但厨房、卫生间和别人公用。对我来讲,这简直是不能忍受的。我的一个朋友在Flushing就是这样住的,虽然房子有窗户,象个正经住处,但首先,房间太小了,放下床和桌子,连做个转体腾空三百六十度的地方都没有,美国的房子墙壁又薄,隔壁打个喷嚏就跟在你耳朵边打似的,怎么休息啊?再看看厨房,大家共用冰箱、碗柜、和炉子,那那儿都脏,你收拾也没用,反正总有人祸害。最要命的是共用卫生间,四、五个人共用,清洁程度可想而知。早上起床洗漱还要排队,赶上憋着要上厕所,里面又有人,那就要了亲命了。
  
43#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1-2 16:51:00
  Day 17 英语啊英语
  不管用什么标准来衡量,我的英语在刚到美国的时候都是不合格的。如果从托福考试的分数上看,我的语法应该是相当牛的,阅读应该算良好,至于听力,客观的说是不及格,如果加上鼓励奖和精神文明奖可以算勉强及格。
  不知道美国人当初设置托福考试的初衷是什么,但以现在的观点看,英语的好坏是绝对不能用托福考试的成绩来衡量的,换句话说,托福考试完全体现不出你的英语水平;如果要更精确的说,我们可以把范围缩小到中国,在中国的托福考试分完全不能体现一个考生的英语水平。首先声明一点,我说的托福考试是老托福,听说后来改了,但具体改成什么样,一直没机会,没闲钱,也没有勇气去试吧试吧。让我们具体看看为什么。
  首先来说说语言。语言应该是人类社会在进化过程当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交流工具,这是我对语言的定义,不知道是否符合辞海的解释。语言首先应该是听和说,然后才是读和写,甚至可以这么说,读和写不是语言的事儿,应该是文字的事儿。回过头看看我们的托福考生,我们的托福考生应该被定义为:“由一些托福考试培训机器制造出来的英语劣等产品”。他们的分数也许很高,也许能在没听完试题的时候就画出正确答案,或者在根本不了解一段话的意思的情况下就凭借某种逻辑技巧做出正确的选择。但是在美国的实际生活中呢,和别人对话的时候,是需要彼此交流的,没人给你出选择题,也可能交流的问题根本就没有一个标准答案;如果你听不懂,说不出,你就找不到房,找不到工作。在美国学校读书的时候,也没有那么多选择题可做,需要你对书本上写的全盘理解,然后举一反三,然后提出自己的见解,然后解决问题。
  
44#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1-3 16:06:00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一句话,我能得到美国学校的录取,说明我的托福考试成绩基本合格,说明我是一个典型应试教育的产物,其它的什么也不说明。这就带来一个后果,当初刚到美国的我,吃了很多语言的亏。比如说,问路时候人家听不懂,要问很多遍,甚至写出来;找工作只能找体力活,或者在中国人的圈子里面找;学校介绍选课的时候听不太明白,导致第一学期的选课差点出大问题,等等。我自己的英语大概在第一学期结束的时候基本过关(按照我自己的标准啊,按照国家4级差远了),也就是说,能在课上听懂老师讲课80%左右的内容,能结结巴巴的和老师、同学探讨一些问题,能够借助字典的帮助,顺利完成学习资料的阅读,并完全理解所阅读的内容;这些成绩的取得当然离不开领导的正确领导、同志们的热情帮助、组织的关怀等等,再加上自己天资聪慧、一点就通、一看就会、一学就精,不取得一点进步简直天理不容了。
  其实认真的说起来,学习真正的英语并不难。在前面的日子里,我们简要谈了一下怎么通过写作考试(看来美国人也有玩儿虚的的时候!!!我的发现,我的专利),在后面描述作文课的时候我们会谈到比较正经的写作练习。现在就先探讨一下听、说、读。对于听来讲,简直没有什么技巧和秘诀,就是每天听4个小时英语(对于我来说就是上课),听懂听不懂就这么听,半年以后保你过关(这下很多语言学校的朋友要恨我了!)。说有一点技巧,对我来讲,第一步就是模仿,仔细的模仿;第二步就是经常把自己放在一个没有退路的环境里面练习。所谓模仿就是听到自己懂或者基本懂的就重复几遍;所谓仔细模仿就是说话的时候要求准不求快。经常看到一些人很快的和洋人对话,似乎很流利,万人敬仰的样子。但发音不准,嘴里磕磕绊绊,其实这样到不如慢慢讲,正确讲。语言吗,就是让人家明白你,不用让人家猜你。至于第二步吗,先卖个关子,后面有个好机会讲。
  最后谈谈读英语,其实是谈谈我对于读英语的看法(要低调,省得有人挑骨头)。在开始学习英语的时候,总要有一些读物,如果我读每一页都要查很多单词,比如说隔七、八个单词就有一个不认识的,说明这篇读物对我太难了;如果一篇文章里面我基本没有不认识的,那说明太容易了。最好是每页有十几个词不认识,对于这些词,不要每个都查字典,可以先根据上下文猜猜,读过去,实在影响对全文或者全段的理解了,再查。当然,对于那些上课的教材,不管太容易或者太难,我是必须全部认真对待的。
  
45#作者:廊个一个走势  回复日期:2009-11-4 1:56:00
  作为没有什么回复的帖子。 纽客。。我顶你一扳手
46#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1-4 13:27:00
  作者:廊个一个走势 回复日期:2009-11-4 01:56:00 45#
  
    作为没有什么回复的帖子。 纽客。。我顶你一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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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谢谢重庆人民的支持.
47#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1-4 16:53:00
  Day 18 学校设施
   在开学之前,我的绝大部分时间都是用来打工的,毕竟负债经营的滋味不好受,希望能早日无债一身轻,所以只去过学校可数的几次。第一次当然是报到,第二次应该是参加分级考试,第三次好像是做新生培训,第四次应该是去选课了。屈指可数的几次,已经让Queens College对学生照顾的体贴周到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因为是外国学生,所以首先感觉到的是学校对外国学生的服务。在我读Queens College的时候,学校学生中共有来自好像是63个国家的留学生;在学生所说的语言中,当然英语是第一,第二是西班牙语,第三就是中文,当然,美国人可能把广东话、福建话、台湾话、上海话等等方言都归到中文里面了。我之所以这样解释一下,不是因为有任何歧视性的心理啊,主要是因为我只懂普通话(才疏学浅呀),而我在学校里面好像并不经常能听见普通话。话说回来,美国人这样归类也没错,毕竟台湾、香港、澳门、日本都是我国神圣不可分割领土的一部分吗(我的地理知识比较差,好像记忆里面日本是中国的一个特区吧?回归的日子还在商议中)。由于众多的留学生,Queens College有一个专门的办公室为我们这些留学生服务,记忆里这个办公室就在一栋叫Kiely Hall的小楼里面。别看办公室为这么多留学生服务,人员编制上却很精简,一个接待的秘书,一个秘书的助力,一个主管,三个人照顾这么一大摊子,而且只要是留学生的事情就都管。秘书是一个有点胖的中年白人女性,英语说的不但清晰,而且很慢,对我这样的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说,非常有耐心;助力一般是美国学生,负责帮忙传递文件,复印文件之类的;主管负责一些疑难杂症的处理。每次去的时候学生都不少,但每次去都觉得人家处理的井井有条的,没有混乱,没有抱怨,反正我没有看见人家处理不了的事情。想不服都不行。
  
48#作者:建站与推广服务  回复日期:2009-11-4 22: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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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1-9 14:13:00
  Queens College为学生提供的其它设施还有:排球场、网球场、游泳馆、咖啡厅、停车场(收费的)、计算机实验室、一些小的艺术展览、书店、以及图书馆。其中我最喜欢的莫过于图书馆了。图书馆是一栋四层还是五层的漂亮建筑,里面有很多幽静的角落可以安心看书。在二楼和三楼有几个大个的沙发,经常可以看见学生在上面蒙头大睡。因为我有一段时间上非常早的课,晚上睡的又晚(后半夜),所以在上完早上的第一堂课后已经困的睁不开眼了,鉴于第一堂课和下一堂课之间有个空隙,我也经常加入蒙头大睡的队伍。想想啊,安静的环境,舒适的大沙发,还透着点文化气,真是睡觉的最好场所了。这辈子睡觉效率最高的时候恐怕就是在Queens College的图书馆了,睡上半小时能精神一整天。
  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经常可以看到很多学生坐在Queens College中间的大草坪上,有些艺术类的写生课也在草坪上面进行,学生坐成一圈听老师谈经论道。那是怎样的一块草坪啊!茸茸密密的青草,悠闲散步的鸽子,蓝蓝的天,金晃晃的太阳,两边的背景是漂亮的图书馆和科学大楼,中间远处是曼哈顿座座摩天大厦的剪影,走过去,你就能溶化在那草坪里。
  Queens College的设施很多,但要说有名气的话,应该算是它的剧场了,寇登剧场。很多有名的演出都曾在这里举行,我记忆里起码有一次歌星许茹芸就是在这里开唱的。几年中自己只进去过一次,感觉里面并不是金壁辉煌的豪华,而是那种沉甸甸的庄重、古朴的美。
  
50#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1-10 17:16:00
  Day 19 种族歧视与黑人
  这可是个有争议的题目,从来就没人能写好过,而且很多美国人因为不小心在这个题目上说了一句不太周详的话而身败名裂。但对于美国,这是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所以我来说说在美国我所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种族歧视”。
  要想讨论好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先干两件事,第一是给“种族歧视”一个定义;第二是要确定我们论证这个问题的方法。先来看看什么是种族歧视。按照我自己的定义,种族歧视就是因为某种原因,一群人(通常是在一个环境里面的多数人),对另一群人(通常是在一个环境里面的少数人)存在的某种偏见,以致于当第一群人谈到、想到、第二群人的时候,首先意识到的就是那种偏见,从而导致出轻视、反感等态度。(不知道这个定义能和字典里面的解释有多少相符。)按照这个定义,某些白人对待黑人,某些黄种人对待黑人,某些黑人对待黄种人,某些中国人对待河南人,某些上海人对待安徽人,宾馆服务员对待民工的态度,都可以归到种族歧视里面去。至于讨论种族歧视的方法,当然是老套路,要“辩证的、历史的、唯物的”看待和认识种族歧视(我越来越发现,应该用这种态度探讨一切问题,因为这可以让你正着返着怎么说都有理,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哈哈,再次得意的笑!)。
  很多人问过我,美国有种族歧视吗?
  美国?美国当然有种族歧视,遍地都是。我和别人因为交通问题起摩擦的时候,白人冲我喊过“滚回中国去”;我们谈论起美国南方那些好吃懒做的人的时候,每每说“那些”老黑;当我在一个偏僻小镇子里面结帐时,因为能说流利英语,引来黑人收银员满眼诧异(那意思是:中国人也能说英语?)。这些时候,我都感觉到了种族歧视。种族歧视就是这个国家生活的一部分。
  
51#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1-11 14:32:00
  哈,美国遍地都是种族歧视,好像很严重哦。但如果你问我,“美国的种族歧视厉害吗”?我只能说,不厉害,一点都不厉害,至少比中国好的多。似乎不太符合逻辑,是吧?那来吧,让我说说为什么我这么认为。首先,美国存在种族歧视,但美国人承认自己国家内种族歧视的存在;就这一点,就很了不起。中国古人云: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人家知道自身存在很多不足,承认这些不足,当有人在这方面犯错误的时候别人能做出积极的反映,很了不起呀;比起那些动不动就专家出面解释,就文过饰非的做法,简直是天壤之别了。其次,美国人愿意记住历史,人家起码有个马丁-路得金日,纪念那位以一句“我有一个梦想”而闻名的著名民权领袖;最后,在某种程度上,美国人能够为自己的所作所为道歉;君不见,近年来经常有报道,说美国政府为以前对印地安人的种种做法正式道歉。虽然这些道歉来的迟了一些,但最终还是来了,知耻近乎勇啊。
  说到种族歧视,就不能不说说黑人,我对黑人的印象很复杂。小的时候,受到的教育是朋友都是亚非拉的,记得有一副宣传画里面就有个露着一脸天真笑容的黑人,和中国人民团结在一起并肩战斗,共同为打倒帝国主义而奋斗。所以,第一印象中黑人是朋友。可是,就像歌里唱的一样,慢慢慢慢长大以后,知道的事越来越多,好像大家所描述的黑人逐渐都变了,黑人成了偷东西、抢劫、杀人、放火、堕落的代名词;所以,第二印象就是,黑人是危险的。那么黑人到底是好是坏呢?思前想后,觉得不能用简单的好坏来说,总觉得还是“飘”的作者总结的最贴切,黑人就象是一个孩子,很多事情需要别人(“飘”里面指的是白人)来教导他们,帮助他们,否则极易误入歧途。在美国,我见到过各种各样的黑人,有曼哈顿上城站在街边无所事事的坏小儿,有在街上帮助他人的警察;有在Queens拿着油漆乱喷人家车库门的问题少年,有在超级市场踏踏实实工作的收银员、搬运工,也有白领阶层。工作以后,我的同事中就有很多黑人,他们待人真诚,工作踏实,有时候还有点哥们义气。你说黑人到底是好是坏呢?我在美国南方的时候听过一个笑话,本来主题不是说黑人的,但还是把黑人挂上了。笑话说的是一个小镇子,吹嘘自己的治安多么好,说最近三年来镇子里面没有抢劫事件,离现在最近的抢劫是三年前发生的。案子破了,结果一看,是个黑人干的,但是是外地路过的黑人干的。
  
52#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1-12 15:59:00
  不管我对美国种族歧视的看法如何,但客观的说,黑人在美国的地位还是相对低下的。一般的体力活都是黑人干,尤其是纽约警察对待黑人的态度,有几次好像差点引起黑人的暴动。记得九十年代末有两个案子,都是和黑人有关的。一个说得是一个黑人因为小的治安案件被抓进局子,好像那个黑人叫什么阿-玛堤落什么的,局子里面的一帮警察兄弟大概真有点种族歧视,可能那天心情也不爽,所以痛扁了一顿这个黑人。打了还不算,还进行了某种方式的虐待,就是把一根粗棍子塞进这个黑人腰以下的某个部位,搞的棍子都折了,还沾满了便便。这下好了,消息一经传出,群情激奋,各种媒体、民间团体纷纷请愿声援,闹了个不亦乐乎。最后的结果好像还不错,赔了那个黑人上百万。另一个就是悲剧了,好像发生在布朗克斯,就是红番区的原型。说是一个警察的巡逻小组接到通知,有一个强奸嫌疑犯在他们附近,于是他们边呼叫增援边巡查,看见一个黑人手里拿着什么正要进一座公寓楼。这个时候增援的小组也赶到了,于是发生了警匪片里面常见的场景:警察喊话,黑人转身,警察开始开枪,黑人被击毙。故事到这里并没有完,最后一查,那个黑人根本不是什么嫌疑犯,而是住在那栋楼里,出来买外卖的。更要命的是,黑人身中记得是7枪,而警察开了多少枪呢?记忆里是一百多枪,有好事者按照警察手枪弹夹的容量算了一下,在开枪的过程中,最少有2个警察哥哥还换了弹夹。警察哥哥好勇猛啊,只不过好像枪法差了点。
  无庸置疑,种族歧视是一个贬义词,但私下以为,很多时候被歧视的一方也应该在表示愤怒的同时,反思一下。因为,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什么东西都应该有个原因。比如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华人在美国的地位并不高,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确实有很多不好的习惯,例如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例如没有排队的习惯,例如唐人街的满地污水等等。如果别人在这些方面指责我们的时候,我们还不改正、还辩解的话,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指责那些民工呢?
  
53#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1-16 17:03:00
  Day 20 模特和保健品推销
  为了挣更多的钱,在打餐馆工和洗衣店工的同时,我还在不停的找其他工作。某日,报纸上的一则广告吸引了我,广告上说某公司正在招一批摄影模特,拍各种广告照片,不一定非要长得特帅的那种,薪酬不菲。嗯,这个工作不错,不累还能挣到钱,于是打个电话预约时间前往面试。
  地点是在曼哈顿下城附近的一个办公楼里面,办公室并不是太大,摆设的挺高雅,里面只有一个年轻的女秘书,会说中国话,听口音是南方人。大概的谈了一会儿,女秘书轻描淡写的夸了俺几句,基本的意思就是俺长得虽然比不上那些天王、明星什么的,但也算眉目清秀,很有自己的特色,应该是有很多机会的(没让人这么夸过,所以有点飘了)。接下来就是正题了,问我有没有什么照片,可以留下来存档,有顾客的时候也好让人家看看。咱有啊,也都带着呢,有被而来吗。黑白大头照几张,彩色大头照几张,外加彩色风景照几张。小妞看了看,说这个不行,一是太小,看不清您的风采;再就是服装不行,太简单了,得西装、休闲装什么都来几套,还给我看了几本相册,拍的确实不错。那完了,咱没有那样的照片呀。人家给出主义了,您不是没有吗,我们可以帮您拍啊,衣服我们这里有现成的,您这标准体型,肯定合身。看看人家这态度,这服务,真是没说的了,那就拍吧。小妞先开了个单子,说您先把费交了,连拍照带租衣服,一共是N美刀。好吗,在这儿等着我呢。原来就是个影楼,靠这种方法先把人蒙来,然后拿下,而且专找刚来没经验的中国人下手,我CAO。推说没带钱,赶快跑了,有多快跑多快。
  后来又找了一个工作面试,电话里面说是推销保健品的。进去以后又是一位南方小妞,一脸甜甜的笑,先把你夸个够,什么年少有为啦,人穷志不穷啦,反正就差说身残志坚了。让你飘起来以后开始上课,先看半个小时电视,就我一个人看,介绍她们那种保健品的好处,应该是包治百病那种;首先讲解,黑板上画个图,这里是你,先自己推销,挣的钱足以养家糊口了;以后可以发展你的下线,做manager,每个下线买出去的都会给你提成,下线的下线也给你提成,下线的下线的下线也给你提成,这样子子孙孙无穷尽焉。过几年我就会身价百万,每天坐着光剩数钱了;但目前,您得先交几百美刀的订金拿走一些东西推销。大家知道是干嘛的了吧。N年以后,我知道了这玩意儿有个正规的名字叫“传销”。
  
54#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1-18 16:17:00
  Day 21 航空母舰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男孩都喜欢飞机大炮军舰坦克,反正我是。
  在做Bus boy的日子里,每次去打工有一多半的路程是在曼哈顿。具体来说是从中城到下城,要穿过大概8、9条大道,40几条街道。为了能多看看不同的景色,每次都特意选择不同的路线,虽然有时候稍微绕一点路,但确实收获不少。
  第一个意外收获就是联合国总部。以前在电视里面看到过它的外观,但好像都没有注意到它原来就在纽约,当然就更不知道它在纽约的哪个部位了。碰到它也象后来的很多不期而遇一样,纯属偶然。因为不愿意等红绿灯的缘故,所以从Queens过桥到曼哈顿后,直接往左一拐,骑了没多久,眼前赫然一片敞亮,一座似曾相识的建筑物立在眼前,建筑物前的广场上明显有很多游人在照相。这是什么地方啊?再一看建筑物前一排旗杆,挂满五颜六色的各国国旗,马上反映过来了,这就是传说中的联合国啊,就是那个授权美国组成联合国军出兵朝鲜,就是那个台湾想了多少年也没能进去的地方,既然经过了,就看看吧。在联合国前面停好我的车(自行车),然后走进大门。进联合国的大楼参观要排很长的队,经过严格的安检,因为没有时间也就免了,随便在院子里看看吧。记得最清楚的就是一个雕塑,是一把手枪,枪管被系成一个绳结的样子,寓意深刻啊,颇有我们铸剑为犁的意思。
  曼哈顿应该是纽约这个不夜城中最热闹的地方,但就在这片喧嚣中,也不乏很多世外桃源。从中城往下城走,在大概二十几街的地方,有很多宁静的小街道,旁边没有高楼,都是那种比较古老的二层住宅,大部分都应该有百十年了,从门口的围栏和装饰上看,有些还很有殖民时期的色彩。骑车进入这些地方,就象是在炎热的夏季,冷不丁突然闯入一间有空调的屋子。一条街外还是车水马龙,人声鼎沸,忽然之间一切都变了,高楼没有了,噪音没有了,人流没有了,只有路边古老的房子,几间临街的咖啡店和杂货店,一两个闲人在咖啡店的露天座位旁悠闲的喝着咖啡,以及树叶在初夏的微风里懒懒的晃动。一种熟悉的感觉从心里洋溢出来,好像在什么地方经历过这样的感觉。是时间机器吗?是时间机器把我从二十世纪带到了十八世纪吗?不太确切。终于想起来了,很久以前我们在国内看过一部叫“未来世界”的美国科幻片,在那部片子里,你可以漫游于不同时代中,刚才还在用长矛与古罗马的角斗士交锋,转眼又能在一个美国的西部小镇里和十八世纪的牛仔比谁的拔枪速度快。对,就是那个感觉。
  
55#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1-20 15:42:00
  说到四十二街,不用提国家和城市,恐怕没人会不知道是指纽约那条闻名遐尔、可以让你充分发挥一下想象力的街道。这条街曾经是色情和堕落的代名词,但自从朱力安尼同志就任市长以后,这条街就被清理了个一干二净。当然,一些色情场所和商店还有,但密度和规模就不能和过去同日而语了。从四十二街一直往西走,横穿曼哈顿,走到哈德逊河的河边,就是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的所在地。因为要去问一些健康保险的事情,有一天不得不去一趟。到了总领事馆门口,无意间一回头,就把总领事馆和健康保险忘了一干二净,因为河边停了一条船,一条大船,一条能起降飞机的大船,准确的说,是一条航空母舰(古龙先生经常用这种笔法多凑一些字数,比如说“手,一只手,一只握刀的手”,在此模仿一下而已)。忘了第一眼看到航空母舰的时候是否尖叫了一声,反正当时除了这条船,整个世界都消失了。什么也顾不上了,先看这条船。
  纽约的航空母舰博物馆坐落在曼哈顿的西边,位于四十二街和第十二大道的交口,与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隔一条马路。博物馆大概分成三个部分,买一次票就行(这点看出老美的经济头脑有点问题,看看我们的北京动物园多会赚钱,门口收一次费,里面的熊猫馆、水族馆、企鹅馆等等还单独收费,反正你来了,爱看不看,不看是你的遗憾,看了是人家的白赚)。博物馆的入口处是几辆坦克,都是二战时期的。往里面走,右边停泊着一艘潜艇,印象里那艘潜艇保养的很好,登艇参观可以让从未进过潜艇的人感觉到潜艇里面是多么狭小。潜艇里面的绝大部分都开放,而且为了更好的让参观者感受一下真实的气氛,潜艇里面很多地方摆放了穿着军服的真人模型,餐厅的桌子上也放了饭菜的模型。潜艇的尾部是一具舰对舰导弹发射器,据说这艘潜艇是美国上第一艘能发射导弹的潜艇。
  
57#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1-23 15:39:00
  潜艇的对面就是博物馆的主角,航空母舰。母舰的飞行甲板、机库和很多舱室都对外开发。看看几层楼高的航空母舰,感慨就又来了,几十年前,解放区只能自己造手榴弹的时候,人家就用这玩意儿打日本鬼子了,这什么杀敌效率啊。看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句话一点不假。要想仔细的参观一遍航空母舰,估计没有一天下不来,限于时间,只能走马观花的看看。这一看又看出区别来了。首先是开放程度,人家那么大一条船,除了关键的几个部位,其他的随便你看,有些飞机的座舱也可以进去过过瘾。哪像北京军事博物馆,里面的小鱼雷艇都不让上,破坦克倒是让上,一次五块,里面什么都没有了。二是对环境的还原,船上使用各种声、光、电技术对战场环境进行了模仿,该放电影的放电影,该摆模型的摆模型,让你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记得有一个好像是用来联络飞行员的舱室,里面不但仪表盘上的灯不停闪动(真的假的另说,反正看着是那么回事儿),而且还不停播放战争期间飞行员与航空母舰之间通话的录音,内容听不太清楚,但也足够让我这样的假军事发烧友过把瘾了。最后就是对展出品的保养,不但每件展品都一尘不染、闪闪发亮,就连船里面的舱门都关闭自如,飞行甲板上的飞机座舱盖关闭自如,防空高炮上下左右回旋自如。和人家这个保养一比,北京航空博物馆简直就是个垃圾场了,别说声光电了,里面上百架飞机那么一扔,哪个上面不是一厚层土?哪个飞机能让游客坐进去看看?不少飞机的玻璃都是破碎或者残缺不全的,跟刚被打下来的似的。从人家的航空母舰博物馆走一圈,立马对美国的国力和军事有了高山仰止的感觉;参观完国内的军事类型博物馆,感觉是灰头土脸的,对国防安全忧心忡忡,那点原有的什么什么自豪感和什么什么自尊心都荡然无存了。
59#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1-25 17:44:00
  Day 22 偷渡客
  今天的故事以一个笑话开头。说有一个送外卖的小伙子,给一个美国老太太送外卖。老太太一开门,想确认一下是不是从自己打过电话的餐馆来的,所以就问“Where are you from”(你从哪儿来)?小伙子是个实在人,英文也一般,愣了一下回答“From China”(从中国来)。老太太心中一惊,心想这顿饭还真不容易。当然,她基本明白小伙子基本没明白她。出于关心,又问了一句“How did you come here”(怎么来的)?那意思是问,您是开车过来的,还是骑车或者走路送过来的?小伙子也是一根筋,顺着自己的上一句就跟下来了:“By air plane”(坐飞机来的)。看来老太太这顿饭是进口的,不知道报过关税没有。
  这个笑话其实反映出一件事,就是美国人心里,中国人到美国有2种办法,一种是By air plane,坐飞机来的,也就是想我这种人,有个正经理由,拿着护照签证,堂而皇之的过来;另一种就是By boat,坐船来的,说白了就是偷渡。当然,在这一点上美国人有点主观了,有点落后了,有点瞧不起人了。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很多偷渡客也是坐飞机的。
  偷渡是一个古老而又年轻的话题,我没有具体考证过,但听到的故事里,好像十九世纪就有了。离我最近的故事应该是 “金色冒险号”。“金色冒险号”是一艘船的名字,听这个名字就感觉来者不善。故事发生在纽约,具体说应该是在纽约布鲁克林的海滩边上,离海滩大概几百米的地方。话说在九四还是九五年,因为某种原因,“金色冒险号”被美国海岸警备队截在纽约沿海,人家上船打开船舱和集装箱一看,可了不得了,里面装的全是人,全是中国人,全是偷渡的中国人。经过长时间的漂泊,这些人全都没精打采,奄奄一息的。没说的,叫支援吧,于是乎,警察来了,移民局来了,救护车来了,反正该来的全来了。船上偷渡的一看来了这么多戴大檐帽的,知道没什么好事了,但凡能动的就全动起来了,有的在船上乱跑乱躲,胆大一点的就直接往海里跳了,因为离海岸也就那么几百米。跳进水里的结局不太一样,部分被抓住了,部分淹死了,还有部分游到了岸上,然后消失在纽约的人潮中。也许若干年后,能成为纽约客中的一位。这成为当时轰动一时的新闻。
  
60#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1-26 17:05:00
  差点忘了,今天是感恩节,吃火鸡的日子。随手写几句,再提供一些背景资料,对所有帮助过我的人表示一下感谢。
  
  
   感恩节是美国加拿大独有的传统节日,在感恩节,许多人会满怀温情回顾移民历史。首批欧洲移民从英国普利茅斯出发,乘坐五月花号历经艰险,在1620年冬到达北美洲(後来他们把这个登陆点也命名为普利茅斯)。
  
    在那个寒冷的冬天,适逢大雪覆盖原野,寒冷饥饿令移民陷入绝境,一些新移民死去。幸亏当地的印第安人发现他们,并且提供食物等慷慨援助,才让这些走投无路的人绝处逢生。第二年新移民得到丰收,大摆火鸡宴,和印第安人举杯同庆,欢宴持续三天三夜……
  
    欧洲移民每年以3%的增长向北美大陆扩张,1676年,新英格兰地区已有5,2000名移民。移民反宾为主。并以自己的文化发达先进为傲,对印第安人存有歧视轻蔑心理。一些商人在与古朴的土著族交往中,常常采用哄骗的手段谋取利益,让印第安人对白人日渐失去信任。
  
    最初时期,对於印第安人的慷慨,殖民者会说:“Thanks Giving”;到後来,演变成你不“Giving”,我就要设法“Taking”。
    
    北美洲的历史,似乎在揭示这样一个冷酷的规律:如果一块土地存在更有效的开发方式、能够创造更大的社会财富,那麼最终这块土地会依这种开发方式进行。文化传统、土地所有权、宗教法律、人伦道德等等都不能制止这种潜规律的运行。
  
  
    尽管印第安人是美洲大地最古老的居民,是这块土地最原始的主人,但是要试图维护低效的、传统的土地利用方式,总归要失败的。这种失败不以文明的方式,就以野蛮的方式。遗憾的是它以非常野蛮的方式表现:印第安人不仅丢失了土地所有权,又葬送了不少族人的性命,失败的苦涩,不堪回味。
  
  
    衷心感谢那些帮助过我、给予过我支持、快乐和安慰的的人。
62#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1-27 16:11:00
  后来机缘巧合,我也认识了一个偷渡客,也听到了一些他们的故事。在我和窦大哥合租阁楼的时候,隔壁住了一个小伙子,叫阿荣,就是偷渡来的。阿荣来自福建的乡下的什么地方,是乘飞机来的,当然,证件都是假的。按照阿荣的说法,当年他交给蛇头四万美金,然后由蛇头负责搞假证件,途径第三国或者第四国,辗转来到美国。来到美国后,阿荣要做的第一件事当然就是打工还钱,因为交给蛇头的钱都是借的。刚开始的时候,当然是打低级工,比如说在纽约唐人街的一些餐馆里或者杂货铺里面打杂。一天干十几个小时,一个月能挣个八、九百美金。后来逐渐熟悉情况了,开始在衣厂打工(就是王启明开的那种,也叫血汗衣厂),就是在服装加工厂里面干,含金量比较高的工种是车衣,就是用缝纫机轧衣服,据说一个熟练工,如果能吃苦,一个月也能拿个三千左右,顶一个学士的工资了。混的熟了,顺便问了问阿荣为什么要偷渡,答案太简单了,为了钱。阿荣给我算了一笔帐,如果他在老家乡下,不出什么意外的话,一年也就能挣万把块,还是人民的币。偷渡出来,虽然借了一大笔钱,但努力打工加上省吃俭用,大概三、四年就能还上了。然后再干几年,手里就能有几万美金的积蓄了,满不错的。阿荣对于将来有点渺茫,但也不是毫无希望。通常来讲,偷渡客的出路也就那么几种:一直那么黑下去,打个黑工。但这里有个麻烦,因为没有身份,所以没有任何合法证件,不能申请驾照,也不能到银行开户,挣来的钱不是存在朋友的账户里,就是马上寄回国内。走运的能一直这么混下去,不走运的哪天被移民局抓住了就被遣返了。当然,振奋人心的故事也是有的,比如说大赦。碰到大赦,大家随便找个理由,就都由黑变白了。听说过一个老太太,赶上了上个世纪末那件事引发的大赦,人家就跟移民局说怕回国,怕回去以后遭迫害,还真就拿了绿卡了。移民局办这个老太太案子的一定是个傻子,一个老人家,在外漂泊多年,回来我们敬仰、尊重、照顾还忙不过来呢,谁有闲工夫迫害啊?没地方说理了。大赦虽好,但百年不遇啊,所以充其量只能当个盼头,要想早日翻身,还要想别的办法。按照美国法律,和美国公民结婚的,马上就能拿绿卡,很短时间内就能申请公民,所以很多有识之士就在这上面动脑筋了,找个美国公民结婚就行了吗。不单偷渡客,很多拿合法身份去的人,比如说留学生,也用这种方法来个身份速成,咸鱼翻身。结婚分为二种,一种是因为感情水到渠成,最后结婚;一种是为结婚而结婚,二种我都见过。第一种没什么可讲的,任何人都有爱和被爱的权利,即使你是偷渡来的,听着不怎么好听,但架不住偏偏就有那么个美国公民(多半是有美国公民身份的中国人)看上你了,两人都愿意,于是就有了董永和七仙女故事的美国版。
63#作者:我和你丫一样  回复日期:2009-11-27 16:38:00
  重庆女孩很好啊,叫的好听啊.
64#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2-2 17:01:00
  楼上的,什么意思?
65#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2-3 14:48:00
  第二种有点复杂,要分成A、B、C类,得多说几句,但既然是讲故事吗,大家就别嫌罗嗦了。A类的定义是利益驱使型,但故事的结局还不错,就是一个有公民的家伙(通常是男性),虽然自身条件不是十分优越,但仗着直接的护照是美国的,所到之处套漂亮姑娘们都青睐有加,男的图女的漂亮,女的图男的的身份,一拍即合,结了婚领了证拿了身份,一开始没什么感情,后来有感情了,日子也过得不错了。套句很多童话故事的结尾来形容A类最恰当了,不管过程有什么,但是后来呢,公主和王子就在森林里过着幸福的生活了。我一个朋友就是这类,成为美国公民后回国找老婆,碰到一漂亮女孩,实际上是漂亮女孩的父母,女孩和二老一听我这朋友是拿美国护照的,当时就跪倒一片了,也不管女儿当时有个男朋友,第一天上赶着让我这朋友和女孩见了面,第二天二老出钱,买了一个旅行社的什么游的票,把女儿交给我这朋友出去旅游了,而且给两人在宾馆里只交一间房的钱。假期完了,我这朋友回到美国后和我们这个一顿吹啊,感觉太好了,让人家供着、爱着,简直就是皇帝的待遇。不幸的是,这个女孩后来没有成为公主,我这朋友后来回国几次,另找了一位公主,后来生活的很幸福。
  B类和A类的开始是一样的,也是为了拿身份,但婚后发觉合不来,怎么办呢?忍了吧,忍几年等转成了公民再离,不就损失几年青春吗,什么叫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来,什么叫小不忍则乱大谋,什么叫卧薪尝胆,什么叫大无畏的革命英雄主义?弗朗基米尔-伊里奇-列宁的亲密战友瓦西里是怎么说的: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等转成公民就能坚挺昂扬了。于是乎,世上就有了许多委曲求全、忍辱负重、卧薪尝胆、舍生取义、催人泪下、死去活来的感人故事在历史的微风中隐隐传颂。(够煽情吧,我自己都热泪盈眶了,此处应该有三分钟热烈掌声,否则就不写了。)
  C类最简单,因为这是一个典型的商业过程。找个有公民身份的,双方谈好价格,付给对方一笔钱,然后结婚领证拿身份,等身份搞好了大家拜拜,太专业了,太刺激了。套用一部大片里的话给这种类型来个总结:把复杂的事情搞简单就行了。
  
  
66#作者:guohua1221  回复日期:2009-12-3 16:06:00
  请继续,真好看
67#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2-4 9:57:00
  作者:guohua1221 回复日期:2009-12-3 16:06:00 66#
  
    请继续,真好看
  
  ======================================================
  恩,好的.
68#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2-4 17:25:00
  Day 23 曼哈顿杂谈-Token、加长车和夜景
  小时候经常唱一首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大家当然都知道这首歌后面的歌词。后来我把后面的改编了一下,变成这样:“我在马路边,捡到几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了钱,买了几根烟。我高兴的说了一声叔叔不要脸”。拿警察叔叔开个玩笑,请警察叔叔们不要当真,这只是个引子。今天说说捡钱的事儿。
  人如果穷了,对钱就特别敏感。当我要一块一块的挣,一块一块的攒我学费的时候,全身的每个细胞好像都是为钱而生的。可以这么说,有那么一段时间,我感觉甚至能隔着几十米就能闻到钱的味道。为了省钱,我已经想尽了一切办法:房租压到最低;伙食压到最低;交通费压到最低;抽烟尽量少;报纸三天买一次(为了找工作);零食没有。应该不能再减了吧。所以每次有人问我,在美国生活一年要花多少钱的时候,我只能说:我当然一年有五、六千美金就够了。信不信由你,反正我第一年就这么活下来了。中国有句古话,叫“勤是摇钱树,俭是聚宝盆”。我有了聚宝盆,现在就差摇钱树了,没办法,增加收入吧。收入吗,应该分成二种,正常收入和灰色收入,哈哈,我在美国居然也有灰色收入。正常收入就是指打工挣来的,灰色的吗,当然就是指不是正道来的,说白了,就是捡的。
  前面我们提过,洗衣店里面是个捡钱的好地方,第一天是个开门红,当然以后不可能每天都那么多(否则我会千年万年的做那份工了),但平均起来,每天也能搞个二、三块,一个月下来,也是一笔小财。其他的,就指不定是什么地方捡的。
  在曼哈顿,曾经看到过有些黑人,沿大街走,每到一个电话跟前,都用手扣一下公用电话的退钱口,有时候还真见他们扣出来个把二毛五的硬币(英文叫Quarter)。嗯,原来这么干都能来钱,还真是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儿。这样做虽然没有任何技术含量,但含金量太低了,我当然耗不起这个功夫,还是打工吧。
  在打工的路上,经常能看到地上有别人掉的硬币,一分、五分、一毛、二毛五的都有,我是不厌其烦,来者不惧。最幸运的是有天半夜收工回来,骑在车上远远的就看到地上有几个圆圆的亮晶晶的东西,不用问是硬币。停下来一看,哇,这回可了不得了,是几个Quarter和一个坐地铁的Token。Quarter是二毛五一个,Token可是一块二毛五一个呀,这下发了。都捡起来还有点意犹未尽,几米以外又有一个圆的,捡起来一看,不得了了,又是一个Token,这个晚上简直是天上掉比萨饼了。连着捡了这么多,当然希望还有了,忍不住四处张望,一下就注意到街对面的几辆车。街对面好像是一个豪华旅馆的正门,门口首尾相连的停了几辆加长的林肯豪华车,一水儿的白色,个个都有平常轿车2个以上长,车的侧面有长长的窗户,亮着黄色的侧灯,每辆都在路灯下幽幽的闪着光。我那时的见识还很少,套句时髦的话叫“很傻很天真”,冷不丁看见这么几个大家伙并排停着,珠光宝气的,当时就呆了,很有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的味道。多年以后,当见到私人飞机和游艇都熟视无睹的时候,每回见到林肯的加长车,都会回想到当初傻傻的样子。
  纽约城有很多绰号,其中一个就是“The city never sleeps”,意思就是不夜城。半夜2点钟从曼哈顿走过,就更能体会到这个绰号的意思。有那么几个月的时间,因为在曼哈顿的下城打工,每周都要在午夜的曼哈顿走两趟。刚开始的时候是小心翼翼,因为听到过太多关于治安的传说。后来习惯了,也就放松下来,开始欣赏纽约的夜景。纽约的夜景出现在过很多宣传画和明信片上,但那些都是远景,不外乎一片灯火通明中,帝国大厦和世贸中心高高耸立,交相呼应,但真正值得仔细品位的是纽约夜色下的近景。很多时候,我还能感受到当初我走在午夜曼哈顿的感觉:第六大道两旁几十层的办公大楼依然灯火通明,仰头望去,会怀疑自己是在一条灯光的峡谷中,我曾经天真的梦想,没准等我毕业后,我也能在这些大楼里面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白领加班到深夜,太过瘾了,我都等不及了;曼哈顿的深夜,街上行人已不如白天班熙熙攘攘,但很多杂货店和水果摊依然在营业,每家商店都有自己的特点,旅馆门前,各种豪华车来来往往,每个人都衣冠楚楚,每处灯光都有自己的美丽;明亮的街头,不时有巡逻的警察经过,穿着笔挺的警服,挎着那一大堆装备,个个都神气的象个将军,偶尔有NYPD(纽约警察局)的警车打破这份悠闲,保卫着纽约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就是那种触手可得但又遥不可及的辉煌与繁华,一直让我回味无穷。
  
  
69#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2-9 17:59:00
  Day 24废品回收,电器与家具
  在我小的时候,院子里经常来收废品的,几辆三轮车再加个地称就开张了。印象里是什么都收,例如废报纸、旧纸箱子、骨头、牙膏皮、头发、废铜烂铁等等,好像价格还挺高。那时候,我们这些小孩经常没事就捡点废铜烂铁或者旧报纸什么的,随随便便就能卖个几毛钱当零花。现在好像不行了,家里一个月可以攒一大堆易拉罐和废纸箱子旧报纸,但总找不到收废品的地方,好不容易来个收的,也卖不了几块钱。所以,为了图省事,很多时候干脆就把废品当垃圾扔了,放在家里还不够碍眼的呢,谷贱伤农啊。媒体上成天说环保环保,但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体系来保证,什么也别谈了。纽约在这方面,应该最少比我们高出几个数量级。
  首先说明一定,我没在纽约看到过废品收购站(收旧车的除外啊),如果一定要说收废品的话,只有收易拉罐的,还都是机器收。很多大的超级市场门口都会摆几台这样的机器,你把易拉罐放进去,机器自动识别是否是人家要的易拉罐,然后一个计数窗口显示你累计放了多少。等你全放完了,按一个按钮,机器会打出一张可以在这个超市使用的代金券。也有直接给现金的,但很少见。那个时候一个易拉罐值五美分,不知现在涨了没涨。由于这个活没什么技术含量,纯粹是耗时间去找罐子,所以最适合那些年纪较大或者没什么手艺的人去干。马路上经常可以看到有人拎个大个的垃圾袋,在路边的每个垃圾箱里面翻翻拣拣。每次看到这些人,就会想起小时候听过的一首儿歌:“捡破烂的,无组织的,一人一条破麻袋挺整齐的。风里来雨里去挺辛苦的,卖来的钱自己花,美滋滋的。”
  纽约的生活垃圾是不能随便乱扔的,否则会收到数额很大的罚单。通常情况是,每个区有自己的收垃圾时间表,规定哪天收不可回收的生活垃圾,哪天收旧报纸,哪天收废家具,哪天收废旧电器等等。安装这个排期,各家会在晚上把垃圾放在门口的便道边上,然后由我们辛勤的纽约环卫工人在凌晨的时候统一收走。垃圾的回收不但有时间限制,而且对于垃圾的包装也有规定。比如说生活垃圾要用塑料袋包好扎紧,不能漏出来;报纸要码整齐,然后捆结实。对于废旧电器,有个规矩,不知道是政府规定的还是潜规则,就是如果电器不能使用了,就把插头剪掉,如果还能用,就留着。无论是谁规定的,反正我对这点是举双手双脚拥护的。
  
70#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2-17 17:19:00
  刚到纽约的时候,我的全部家当就那么几箱衣服和几本书。后来表哥支援了几个锅几个碗几个盘子以及筷子叉子勺子等,最后又送了我一个旧电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几乎没有添置任何新东西。后来有一天,知道了这个规则,情况就变了。刚开学的时候,认识了一个从北京来的学生(后面会细谈),叫Richard。Richard比我早买的车,在买车过程中我帮了他不少忙,所以后来成了好朋友。Richard买完车有点兴奋,喜欢晚上车少的时候开上车溜达溜达,不时看见路边有旧电器,有的看着还挺新的,所以就搬上车一并送到我这里来测试,于是我们就发现了那个关于插头的规则。要说有车就是好,要是走路的话,我一晚上也就转个几条街,而且还累得慌。人家开车一晚上可以转几十条街,今天发现个微波炉,送过来一看能用,擦吧擦吧用上吧;下周又发现个微波炉和一个电扇,送过来一看都能用,电扇用上,这次的微波炉比上次的顺眼,上次的扔了。就这么着,录象机和吸尘器都陆陆续续的来了,而且还经常更换。
  在纽约的几年里,正经电器除了一台录象机以外好像没买过。到离开纽约的时候,那些旧电器又统统送回街头了。事后很多心怀叵测之徒对我这种做法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说抠门和寒酸的是最好听的。说就说吧,就抠门了就寒酸了,怎么着吧,我乐意。反正我把自己的学费交上了,学位拿到手了。
  
71#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2-18 18:00:00
  http://toughguydh.blog.sohu.com/118842132.html
72#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2-21 16:56:00
  Day 25 唐人街、福建兄弟、绑架
  中国古代有个四大喜事,其中之一就是“他乡遇故知”。的确,当你身在异国他乡的时候,如何能碰见个中国人,心中会无形中产生一种亲切感,会不由自主的上前用中国话交谈几句。但在纽约是这样吗?在纽约唐人街呢?
  唐人街的英文名称是China Town,也有翻译成中国城的,但我觉得还是唐人街三个字最贴切,最传神,也透着一股自豪感,那时候咱们多强大呀,万国朝贡啊。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唐人街,但应该数美国的2个最有名了。一个是旧金山的唐人街,面积最大;另一个是纽约的,应该是挟纽约市的余威了吧。
  纽约市的唐人街坐落在曼哈顿的下城,也就是南边,离世贸中心不远。刚到纽约的时候去那里找过工作,但因为不会说国语,没人看得上俺。有人可能马上问了,你不会说普通话?请您冷静一下,再看一遍我上面写的,我写的是“不会说国语”。我说的是标准普通话,稍微带一点北京口音,但在唐人街,由于很多人都是从南方或者香港、台湾来到,人家只认广东话、福建话、客家话,或者上海话,反而不把普通话当国语了。有一次去唐人街一个餐馆找工作,当然是用普通话开头,人家上来就问,你会说国语吗?我就奇怪了,我这不说着呢吗?我就回答我会说。人家说你说几句听听吧。我心里想不通了,难道我北京味儿太浓了?没问题,咱说标准的普通话。人家说,原来你不会说国语啊!后来才搞明白,人家概念里国语,也就是中国话,不是指普通话。我靠,我现在还替他们脸红呢。但愿他们千万别跟美国人说这个国语的概念。在我们伟大神圣的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上,不管是论平方面积还是立方体积,鸟语和普通话差的可不是一个数量级,江南再有千山千水千才子,架不住塞北的一天一地一圣人啊(这对仗还算工整吧,好歹咱的专业也是CS的!)。我猜,成语里面那个坐井观天的故事是不是说的就是这帮东西呀?
  
73#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2-22 18:11:00
  纽约的唐人街并不算太大,横竖也就几条主要街道。进了唐人街,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很中国。路标上有中文,街上都是中国人,商店都是中国店,饭馆都是中国饭馆,说的都是各种口音的国语。可以这么说,如果您一句英语不懂,也照样能在唐人街活下去,而且不会感到任何不方便,因为那地方基本不需要英语。唐人街的东西都很便宜,尤其是中国货,什么都有。但有一个不好的地方,就是太中国了:商店的摊子一直支到马路上;街上很多地方污水横流;小贩大声的叫卖;如果你走在小巷子里面,可以看到楼上挂着万国旗,什么袜子、内衣、裤衩都有,很多老美对此十分的反感。靠近唐人街中心的地方有个孔子大厦,前面有个孔子塑像,据说是在文革期间,由于国内破四旧,把孔老师搞的灰头土脸,海外的华人们气愤了修建的。
  唐人街在发哥的电影里也出现过,忘了是哪部片子,反正发哥在唐人街打过坏人。真实生活中的唐人街也是个藏龙卧虎之地,我没见过,但在报纸上读过一些故事。有一个故事是说,某年的春节前,唐人街的两个帮派,飞龙帮和鬼影帮(别笑,都是真名)为了争夺唐人街的鞭炮销售权而开打,据说当时两个帮派的人隔着一条街用枪对打,直到警察来了才作鸟兽散。故事应该是真的,因为是从报纸上看到的,遗憾而万幸的是,从来没见过这些帮派的真身,其实心里还是有点向往的。
  唐人街的另一个故事是关于偷渡和福建人的。(先表明一下,没有任何贬低福建人的意思,因为人家给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告诉我的就是福建人。)前面我们讲过,很多人是偷渡去纽约的,而且以南方居多,特别是在福建的某些地方,据说是有偷渡的传统的。很多人为了发财,付给蛇头一大笔钱,然后由蛇头把他们带到美国。刚到美国的他们语言不通,人生地不熟。但这不表明就没人想着他们,实施上还有人在惦记着他们,并马上以一种特殊的方式照顾他们。
  
74#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2-24 14:25:00
  祝大家圣诞快乐。
  “非常美国”留学工作室: http://toughguydh.blog.sohu.com/118842132.html
75#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2-29 16:21:00
  很多福建偷渡客从离开故乡开始,就上了一些帮派的黑名单。这些帮派多半在偷渡客的故乡有眼线。偷渡客一上岸,马上就被偷渡客绑架了(说是绑架,其实不绑你你也不敢跑),而且还不敢报警,谁让您是偷渡来的呢(当初听到这里的时候咱的腰板就挺直了,咱是做为中美人民的友好使者,拿着货真价实童叟无欺有假包换的签证光明正大敲锣打鼓神采飞扬的过来的)。被绑架以后,人家给你个电话,让你给家里打。什么也别说了,打吧。告诉你老爸老妈,你已经到了美国,但遇上一点小小的麻烦,被绑架了,需要拿钱来赎。然后绑架你的人就告诉你家里人要多少钱(人家知道你的家底,不多要不少要。多要了您拿不出来破罐破摔怎么办?),等你凑够了派人上门去取。嘿,瞧瞧人家这个服务,上门的。国内的人取走了钱以后给美国去个电话,这边踏踏实实放人。
  要说人到美国还真就变了,连绑架都搞得这么有技术含量(整个过程包括信息收集和及时处理,高水平的通讯,以及对顾客心理的准确把握),都透着那么股子周到的服务精神和良好信用,哪像国内的那些小儿科,人给捆起来,嘴里还要塞上破袜子,动不动打打杀杀的,透着土,透着没品味。
  
76#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12-31 11:54:00
  祝朋友们新年愉快。
  感谢大家长期以来的支持和帮助。
  另外,代表“非常美国”(http://toughguydh.blog.sohu.com/118842132.html)留学工作室的全体成员给大家拜年。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非常非常的开心。
77#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10-1-7 16:23:00
  Day 26 汽车,哪个牌子的车多,右转弯
  美国每个州都有自己的法律,我感受的第一个就是交通,往细了说就是右转弯。按照我们开车的常识,除非特别指出,红灯的时候在路口是可以右转的。中国北京是这样,美国的佐治亚州是这样,但记忆里面,好像新泽西还是纽约(有点记不清楚了)就不行;人家规定,除非特别指出,否则红灯时候在路口不能右转,如果你非要转,让警察抓住可就是一张罚单。
  美国是个汽车国家,马路上跑的什么车都有,从最新款的跑车到几十年前的老车都能见到。卖汽车的Dealer也是随处可见。在我第一次从新泽西到Queens的途中,就注意到路边有很多大的停车场,能停几十辆或者几百辆车,停车场上彩旗招展,很是富丽堂皇。表哥告诉我那就是卖汽车的经销商。新车的经销商一般专注于一个牌子的车,比如说丰田的经销商只卖丰田的车,本田的只卖本田的车。但对于二手车的Dealer来说,就什么都卖了,而且什么价格的都有,从几百块到几万块,只要你有钱,不管多少,都能找到适合你的车。以前只知道二手车的英文名字是Used Car或者Second-hand Car,后来发现美国人早就发明了一个更好的名字,叫Pre-owned Car,直译就是曾经被拥有过的车。Used Car或者Second-hand Car都给人一种用过的,旧的,或者二手货的感觉,心理上不那么舒服(打个并不太恰当的比喻来说,比如形容一个女人,如果直来直去,恐怕就要砸手里了,但如果换个说法就大不一样了,我想读者明白我的意思,如果不明白就一直不明白下去吧。),但Pre-Owned Car就让人彻底摆脱了这个阴影。看来美国人也是满有创造力的。2年以后,我终于攒够了自己买车的钱,并在帮朋友挑车和自己挑车的过程中,锻炼成一个验车专家和一个讨价还价的高手。
  也许由于对车比较感兴趣,所以关于汽车的感触颇多,随便说几样吧。首先说交通管制问题,北京的四环以里在白天是不让外地的大货车进入的,好像对本地的货车也有限制,但我亲眼在曼哈顿,在白天看到很多集装箱货车来来往往,而且曼哈顿的交通堵塞不见得比北京的厉害,真是怪事啊。再就是红绿灯的顺序,在曼哈顿的主要大道上,如果交通不太拥堵的时候,你可以追着一个绿灯跑几十条街道,那意思就是你前面的灯不断由红变绿,而你后面的不断由绿变红。相对于这种情况,北京的很多主要大路上,每当你跑到一个灯前,准是刚刚由绿变红,也是怪事啊,难道那帮设计交通灯的都是傻子?还有一个大的区别就是路标,要到哪儿去,只要跟着路标走,一定没错。我最远的一次是从佐治亚一直开到加利福尼亚的硅谷,事先在网上查了地图,然后一路跟着路标走,居然从我住的地方(佐治亚的一个小镇子)一直开到了哥哥家(硅谷的一个地方),而且一点冤枉路没走。但就在北京,有一次从西三环到西四环,本来是跟着路标走,然后就没有任何指示了,然后迷路,最后绕个大圈子才出来。差距啊,差距!差距不仅仅是人家有原子弹你没有,人家有航天飞机你没有。真正的差距就在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体现着。最后说说交通管制,一说这个大家可能就都乐了,有没耐心的可能现在已经嚷嚷了:“您歇会儿吧,我们知道您要说什么了”。求您了,也让我说几句发泄发泄行不。在我的印象里,除了总统出来,美国好像没什么交通管制。平时大家在路上要避让的车大概只有正在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救火车,以及正在上下学生的校车(School Bus)。从来没听说随便一个什么JB部长,或者个把团长出来就要大家一起往边上靠,也没见过从地球哪个角落飞来个酋长或者部落首领就专门留出一条车道来,警察叔叔吆喝着让广大的国家纳税者们在旁边候着,什么事啊。也许我见识少,反正我没见过。我在佐治亚也住过,佐治亚的首府亚特兰大也举办过奥运会,好像人家没有什么什么一毛导的开幕式,也没有来个单双号,不是奥运会也开了,全世界人民也没说人家苛搀吗?所以啊,那种每天要化妆几个小时才敢出门的不一定是真正的美女,真正的美女洗干净脸出去就有回头率;那种不穿西服就不敢出去会客的不一定是真正有才的人;声势浩大不一定是真正的强盛;套一句冯导的话:开好车的就一定是好人吗?可很多中国人偏偏就吃这一套,我无语了。
  牢骚发完了,继续聊车。有一次从纽约到新泽西,骑车过华盛顿大桥,突发奇想,要看看路上跑的到底是美国车多还是日本车多。于是边走边数经过身边的车,于是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统计数字。在我数的一百辆车中,日本车有大概50辆,美国车大概30多辆,其他的是欧洲车、韩国车等等,中国车吗,零(大家肯定猜到了)。哼哼,有意思,日本车居然比美国车多。日本人不是刚在几十年前让美国人打了个头破血流惨不忍睹吗,怎么一转眼就开始大赚美国人的钞票了?记得看过一个美国的电视节目,是底特律的汽车工人拿着大锤砸一辆日本车,边砸边喊:我们的车哪一点比美国车次?我们不总是说小日本小日本吗,怎么国内原装的日本电器比国产货贵一大截子大家还抢着买呢?为什么我在美国买的一个原装日本松下刮胡刀用了差不多十年,现在还运转正常,而我们家的中国组装的松下电视已经修了2次了呢?从感情上讲,我是一个坚定的民族主义者,恨不能亲自搞个东京大屠杀什么的,但实话实说,人家的活就是比我们的漂亮,与其动不动就抵制日货、抵制法国货,还不如把自己的德行改改。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是一个坚忍不拔的民族,中国人民总是在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但我的问题是,为什么一定要到最危险的时候,到毫无退路的时候,才奋起发出最后的吼声,然后历经磨难转危为安呢?难道我们不能在不是最后的关头就踏踏实实的干点事?在不发生矿难的时候就注意生产安全?在没有出人命的时候就注意防火?在大桥没塌的时候就监督工程质量?在孩子们的肾没受到三距氰氨毒害的时候就抓抓食品卫生?有太多的为什么了,我糊涂了。冥冥之中,总能看到一个叫孙思邈的白胡子老头,拿着毛笔颤巍巍的在一本书上写着:不治已病治未病。又仿佛听到一位老中医的话回响在耳边:下医医病,中医医人,上医医国。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彼何人哉?
  古人诚不我欺乎?
  
78#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10-1-12 16:58:00
  Day 27 自行车
  我在美国前后一共拥有过5辆车(注意啊,我说的是车)。按买到手时候的新旧划分,4辆二手的,一辆新的;按汽缸数分的话,2辆4缸车,3辆没有汽缸;按燃料划分,2辆烧汽油,三辆烧力气。读者大概知道我的交通工具的结构了,2辆汽车,3辆自行车。
  前面说了,第一辆自行车是表哥送的,保养的很好,应该算是八、九成新闪闪发光那种。这辆车是山地车,宽宽的轮胎,十几速的变速,非常好用,表哥送一带二,随车赠送了安全头盔和打气筒。这辆车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因为没有充分认识到纽约偷车贼的专业水平,一不小心让人家在2分钟内就给搞定了。对于我这么个穷学生来讲,好的自行车买不起,全新的起码要一百多块,看着顺眼的也要七十多。无可奈何了,继续发扬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吧:没有皮鞋咱们穿草鞋;去不了西安咱们去延安;上不了庐山咱就上井冈山;从旧车铺来了个负担得起的二手车吗(我二手车生涯的开始!!!)。这辆车可就差多了,最多也就是个三成新,已经看不出原来是什么颜色的了,车座又小又硬,骑一会儿咯得屁股生痛;车轮是那种跑车的窄轮,正常情况下骑着还蛮轻快,但到冬天如果有冰雪就太滑了,摔你没商量。
  骑过车的人都知道,自行车的车胎被扎了是常事儿。如果在国内,随便找个修车摊补补就行了,可在纽约就要命了。首先是修车的摊位不好找,估计全城也没几个;再就是仅有的西班牙人开的那么几个修车的地方,价格奇贵。买车的时候大概问了一下,随便补个胎要5块钱。五块钱,大银子啊!您杀了我得了。真是走投无路了,难道穷人就没有活路了,非要造反不行吗?幸好革命老前辈教育过我:“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咱自己修,国内又不是没见过人家怎么修,看见了就都是我的了(此句箴言只适用于学习本领,不适用于银行及收银台)。修车无非就那几样东西,一块胶皮,一把木搓,一把剪刀,再加上2把能把外胎扒下来的螺丝刀。问了不少人,终于找到一个专门买自行车的商店去买这些东西,结果一看人家老美这套修车的东西,服了。一套补车胎的东西价格并不贵,好像是四、五块钱,里面有一小管胶水,几块大小不一的圆形胶皮,外加一块粗糙的小铁片,完了,就这么简单,足够你补个几次的了。后来的经历告诉我,别看老美笨,但老美非常崇尚自己动手的能力。只要你对自己动手做感兴趣,有很多的工具和指导你动手的书籍可以买到,比如说,我后来学会了如何自己补汽车轮胎,如何换分电器,如何换机油,如何盖阳光房,等等等等。也因为老美笨,所以老美发明的工具都特别简单实用。也难怪,不简单实用谁会买呢?没人买你怎么靠你的发明发财呢?
  
79#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10-1-15 17:32:00
  骑车对我来说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原因只有一个,就是没钱坐公交,没钱买汽车。但带来的好处也很多,猜猜看第一个好处是什么?如果你猜是锻炼了身体就错了,锻炼了身体是骑车带来的第二个好处,骑车确实让我那个时候的体力非凡;第一个好处当然是省了钱,我前面提示过了啊。那么第三个好处就是让我能够深入到各条大街小巷,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见识到了不同的街道,不同的房屋,不同的前院和后院,不必担心单行线,不必担心红绿灯和交通标志,想停下看什么就看什么,不用担心挡住别人的路或者违章停车的罚单。
  也是因为骑车,我也见识到了美国的房子是怎么盖起来的。那是第一个学期,上学路上有一条必经之路,路旁有一栋正打地基的房子。刚开学的时候房子是打地基,几个星期以后开始盖第一层了,用粗细不等的木方子拼出房子的轮廓,然后钉上密度板,就和做个简单的木柜子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板子里侧贴上毡子,板子外面砌一层砖。第二层也如法炮制,最后是房顶,照样是保温层加密度板,只不过上面多加一层防水层,最上面摆上瓦。等我一学期结束,一个房子也盖好了。后来看很多反应美国中西部龙卷风题材的影片,大风一吹房子就象纸片搭的一样四分五裂四处飘,我就一点都不感觉奇怪了。本来就是几块木板钉在一起的吗。
  有了自行车,有了修车补胎的工具,但新的问题又来了。一是这辆车的座子太小太硬,骑着非常不舒服,二是有天早晨刚出门车胎就扎了,鼓捣半天补上了也迟到了,看来还应该有一辆备用的车,或者说应该有一辆骑着更舒服的车,把这辆车当备用。好车在自行车店里面有的是,从一百多的到二千多的都有,虽然手头有了一点积蓄,但还是舍不得,怎么办呢?中国人有句古话,叫好心有好报。我每天骑车下学的时候,街道上总有些邻居的孩子在一起玩,大的小的黑的黄的白的都有。我有空的时候就会停下来和他们闲聊几句,好像很和蔼可亲的样子,其实是想学学他们的发音,时间长了就混了个脸熟。有一天正和一个半大孩子八卦,孩子的爸爸出来了,和我打了个招呼,说总看见我骑车来来往往的。我就告诉他我刚来,是个学生,自行车是我的交通工具。那孩子他爸一听来精神了,说他们家有一辆自行车,买了之后就没怎么骑过,一直放在车库里占地方,我要用可以便宜买给我,他们家也腾个地方。我一想反正需要一辆备用的,只要便宜就行了。人家告诉我说买的时候二百多,我要要的话就出好像是八十块就行了,车可以说是全新的。八十块有点心疼,我说我最多出四十块(这就是在国内批发市场练出的本事,别管你要价多少,我见面先砍一半),最后商量半天,以五十块成交。车一推出来我就乐了,这哪里是自行车啊,这是自行沙发:轮子比山地车的还粗,减震巨好;车把长长的向后弯,有点类似于国内的自行车,但更宽更长,所以骑的时候不用向前弓着腰,把套是厚厚的海绵;座椅又宽又大又厚,坐在上面这个美呀,要是能在上面呆住了,我晚上睡觉都不想下来。
  
81#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10-1-19 14:40:00
  谁知道怎么加签名啊?
82#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10-1-22 18:00:00
  谁知道怎么加签名啊?
84#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10-1-25 11:00:00
  自行沙发什么都好,唯一的缺陷是后来下雨的时候发现的,就是没有挡泥板(好像美国的自行车就没见过有挡泥板的)。下雨时候骑在平路上因为车速慢不显什么,下坡的时候毛病就来了,车速一快水就被撩起来,前轮的水奔我的下三路招呼,后面的水一直甩到背上,雨天路滑下坡又不敢使劲捏刹车(捏了也晚了),等一个坡下来整个人就透了,看来老美压根就没打算在雨天里骑车,骑也是他妈在小雨里和小妞慢慢的骑,整那个浪漫的调调,不用象我急驰在大雨里赶着去打工。
   我的自行沙发最后的结局比较悲惨,丢了。而且不是整个丢的,是被偷走了一半。那是后来送外卖时候的事情,有天晚上活比较多,送完一趟进饭馆取下一趟的时候就偷懒了,只把前轮锁了,是用一把特粗的锁给锁上的,就进去那外卖那么三两分钟的功夫又出事了,这回因为锁大,人家一时半会儿弄不开,所以搞了个短平快,只把后轱辘卸下来拿走了,真是贼不走空啊。就这么着,一辆车变成了半辆车。后来我就象祥林嫂一样有点神经了,逢新来的骑车的就告诉,您要想在纽约不丢自行车,就得来三把大锁,一把锁前轮,一把锁后轮,一把锁车架。
  
86#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10-1-27 9:42:00
  Day 28 关于抽烟
  抽烟不但有害健康,而且对你的钱包也存在极大的杀伤力。所以,孩子们最好不要抽,尤其是不要开始抽第一根,不管是出于好奇还是其它什么原因。
  我是个抽烟的家伙,按照我一个教授的评价,是属于那些Stupid Smokers(愚蠢的吸烟者)中的一员。一直到现在,在写这些故事的时候,还总是习惯点一根烟,边抽边想边写。我的抽烟经历因为在纽约而变得丰富多彩了。
  刚到纽约的时候只带了一包烟,虽然那时烟量不大,但也没几天就干光了,只好就地取材。纽约卖烟的地方不比北京少,街角的食杂店、超市、报刊摊、专门的烟店都能买到。唯一不同的是人家对年龄的控制比较严,也就是说,不卖烟给未满年龄的人。如果店主对你的年龄有怀疑(比如说你长的很嫩),店主就会要你出示驾照什么的,以验证一下你的年龄。卖烟给青少年是一条重罪。
  到卖烟的地方一看,第一就是眼花缭乱。除了有很多不认识的牌子,就连象万宝路、骆驼等国内比较熟悉的牌子居然都有这么多种包装。从烟盒的质地上说,有软的硬的;从尺寸上说,有长的短的;关键是颜色多,拿万宝路来说,除了常见的红的白的,还有灰的绿的,这么排列组合下来,一个牌子的香烟就能摆长长的一排。七八个常见的牌子就是一大片,让人目不暇接。再看看价格,有点傻眼,便宜的要二块二、三,贵点的接近三块。按当时的汇率,就是人民币二十多块一包了,有点舍不得啊。
  但不抽烟稍微有那么一点点烦恼,所以尽管肉痛,也是还要卖的。再往好处想想,虽然稍微贵一点,但肯定都是老美亲手给我制造的,绝对没有假烟啊。得了,少抽少卖一些算了。想通了就行动,各个铺子的价格稍微有点不一样,但通常也就差在正负两毛钱左右。稍微多走几个街口,找了一家最便宜的,第一包就从比较熟悉的红色万宝路开始。付钱的时候才知道,除了价格外,你还要付税,也就是你所在州的销售税。拿纽约来说,那些年一直是百分之8.25,也就是说,如果我买一包二块二的烟,我总共需要付二块三毛多。资本主义的剥削真是无处不在啊。
  
87#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10-1-28 10:26:00
  "非常美国"留学工作室的链接是: http://toughguydh.blog.sohu.com/118842132.html
  
  
  
88#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10-2-1 14:36:00
  刚开始卖红色的万宝路纯粹是由于习惯,因为那时国内抽红色的比较多,而且逢人拿出一包短的红色万宝路是一件相当有面子的事。那些年不是有句话叫“长箭短路”吗。后来才知道,美国人一般不抽红的,因为太冲了,红色的万宝路甚至有个外号叫“Cowboy Killer”(牛仔杀手)。后来不知是真的觉得太冲了还是入乡随俗,逐渐向颜色浅的过渡了,基本上只抽白色的(Light,柔和型);再后来发现了一种银灰色的更淡,叫 Ultra Light,就基本上定性在这里了。当然,夏天有时候也来包绿色的(薄荷型)换换口味,或者偶尔换个其它的牌子调剂一下。
  抽烟毕竟是一笔花费,不管怎么少抽,只要买烟就要花钱。能不能抽上不花钱的烟能?答案是有可能。当然了,不花钱的烟是不会自己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需要自己去找。在我做Bus Boy的日子里,餐馆里经常有客人忘在桌子上的烟,而客人离开以后,收拾桌子碰巧就是我的必修课之一。借此工作之便,顺手的尝了不少免费烟,当然是什么牌子的都有。记得有几次碰到的还真是不同寻常的怪牌子,感觉上就跟抽调料一个滋味。
  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知道了另一个买便宜烟的途径。很多烟厂,包括万宝路,都会制作一些样品烟,然后2盒捆在一起,以一盒的价格出售。说白了,就是买一送一。这种烟在很多专门卖烟的摊子上都有,只是摊主一般不摆在明面上。但只要你提出,并且他有,一般都会卖给你。知道这么回事儿以后,我的买烟支出就直线下降了百分之二十五。本来支出应该是下降百分之五十的,但因为烟便宜了,而且后来工作学习又很辛苦,吸烟量难民有些上升,所以呢,正负相抵,也就省了差不多四分之一。
  正常价格的万宝路上都有一个标志,就是一个条形码,旁边印着5miles(5英里),抽完烟后可以把这个标志撕下来,等攒到一定的数量了,寄回烟草公司换礼品。我曾经攒了一阵子,还真换到了几件东西,记得有多用处螺丝刀和一个大个的旅行包,非常实用。这也是为什么有很多不抽烟的人也跟别人要万宝路烟盒的缘故,能换好玩意儿呀。
  非常遗憾的是,上面提到的买一送一的赠品烟上没有这种条形码,所以如果你省了钱,就没有了换东西的机会了,也挺公平的。等后来找到了一家中餐馆的工作,才知道原来鱼和熊掌是可能兼得的。在中餐馆打工的时候,每隔几个星期,总有一个老太太到餐馆后门来卖烟,一水儿的白万宝路,而且价格极低,才九块钱一条,比赠品烟都便宜,烟盒上还带兑奖券。刚开始不敢买,以为是什么劣质产品或者来路不正。后来经内行指点,才知道烟本身绝对是正品,但来路绝对是不正的。
  纽约的烟在销售时,除了附加的销售税外,本身已经含了各州的烟草税,这个烟草税的比率很高,有可能占了香烟售价的一半或者更高。很多头脑聪明而又胆大妄为的家伙从这里面看出了商机,用大面包车从烟的原产地(比如说佛吉尼亚州)直接购买,然后运到纽约销售给餐馆里的劳苦大众,只要不被抓住就能赚钱,而且这种烟在华人的餐馆里很畅销,一个餐馆里买走几十条烟也就是十分钟的事儿。字典里对这种活动好像有个定义,叫走私。
  
89#作者:花火未央巫师  回复日期:2010-2-2 3:45:00
  没了?......快更快更呀~~~
90#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10-2-2 11:17:00
  作者:花火未央巫师 回复日期:2010-2-2 3:45:00 89#
  
    没了?......快更快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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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火爆的性子啊。
91#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10-2-2 11:19:00
  Day 29 纽约的安全
  安全,总是评价一个城市好坏的标准之一。但如果你问我纽约安全吗,我会觉得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有几次,当打算让孩子出国的家长们提出这个问题时,经过一番深思熟虑,还是没有直接的答案,于是总会提出一个反问:“你觉得北京安全吗”?
  看来我们又要回到老套路上了,看什么都要历史的、辩证的、唯物的看,我再次感到历史辩证唯物主义的伟大。
  刚到美国的时候,有段时间确实感觉到纽约好像不是那么安全。报纸上几乎天天都有什么行人被打劫了,下夜班的女工被抢劫了一类的报道。在曼哈顿上城也看到很多无所事事的黑人坏小在街头抽着烟坏笑,我自己也被打劫过(这个不光彩的事咱们后面再写)。记得开学的第一天,学校对我们这些外国学生的培训当中也有一项,就是如果你半夜走在马路上,感觉不好,似乎有什么人在跟踪你,你该怎么办呢。答案很简单,就是打电话报警。即使警察来了,什么也没发生,警察也不会怪你,因为你是纳税人,是大爷,是皇上啊。如果你身边没有电话呢,也好办,马路边上不是停满了车吗,很多车上都有报警器,随便碰几辆车,让报警器响成一片,把坏人(或者你意识中的坏人)吓走,有点草木皆兵、毛骨悚然了吧。凭这些,你还敢去纽约吗?
  其实没什么,还是让我们做过比较吧。北京的治安在全国应该算是比较不错的,毕竟天子脚下吗(咱就不说上海了,上海的警察局不都被人家那个什么了吗)。但就在北京,某些人行过街天桥上不也是小偷横行吗?在中关村,有坏人当街从女孩手里抢书包;在某些地下通道里,有人在半夜用铁锤先把行人的头盖骨砸碎,然后实施抢劫;在赵公口,歹徒为了抢劫不也一刀捅死一个孕妇。那么北京和纽约比,哪个安全呢?
  在美国听到的很多抢劫故事,包括我经历的那次,大概都是这样的版本:一个坏人(通常是黑人,不是种族歧视啊,故事里是这么说的)用刀顶住你,然后管你要钱(奇怪了,英语不好的这时候也能听懂了,也知道人家管你要什么了)。等你拿出钱包,人家把里面的现金拿走,证件信用卡什么的全不要,然后把钱包还给你。(等我后面讲出我经历的那次就更神了,您稍微有点耐心啊)。所以刚到美国的时候表哥就提醒我,兜里一般带个十几二十块,遇到打劫不要反抗,把现金给他,人家拿了钱就走了,一般不会伤害你,更很少有人先把你砸个半死,然后再抢的。至于劫色的,那是另外一个问题。可问题的关键是,一个女孩家,不管在哪里,都要少一个人走夜路。
  综上所述,安全不安全永远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永远受到时间、地点、人物等因素的影响。按照我个人的观点,如果你不在不好的时间(比如说半夜),到不该去的地方(比如说一条黑胡同里),纽约是安全的。本来就是吗,你半夜在山里走还有可能被狼吃了呢(我
93#作者:兼职爱  回复日期:2010-2-3 14:51:00
  LZ不错,加油额
94#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10-2-4 14:55:00
  Day 30 萤火虫、落日、想家
  大约在八月中下旬左右,纽约迎来了它最美的季节,秋季。从时间上说,秋季意味着马上就要开学了,要面对未曾谋面的老师和同学,要迎接那些不知道有多难或者多简单的考试;从季节上说,秋天的来临,使不管是阁楼还是地库都成为舒适的居住场所,夜晚睡觉要盖上一床薄被,早晚出门要加一件夹克了。
  初秋的傍晚,街道边的树丛中会发出点点闪光,开始时没太在意,有一天仔细一看,原来那就是传说中的萤火虫。荧光是从萤火虫的腹部发出的,我曾经捉到几只萤火虫,但奇怪的是,这些小东西一到我手里,就再也不亮了。萤火虫一般只在秋天中出现几个星期,点缀在树丛中和草地上,很是浪漫。但由此我也产生了一个怀疑:我们有个古老的传说,说古代有个穷书生(比我还穷),家里穷所以点不起灯,于是捉了很多萤火虫放在瓶子里当灯照亮。老师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是鼓励我们要珍惜好的环境,好好学习,但老师好像忽略了一个细节,就是萤火虫每年只出现那么几个星期,那个穷书生在其他时间晚上拿什么照亮呢?难道改凿壁偷光了?好像不是发生在一个人身上的事啊。
  在经过了最初的兴奋和适应后,我的生活渐渐安顿下来,三份工作(餐馆做Bus boy,洗衣店半夜耗耗时间,以及不时打扫莫妮卡的诊所或者浇浇诊所的花园)足以让我维持正常的开销和积攒学费;银行账户有了,账户里面甚至有了一笔小小的存款;对周围的环境熟悉了;每天的生活逐渐规律下来。窦大哥依然做着他的访问学者,每周工作五天,每天早出晚归,而我每天打工之余就是看看书或者到莫妮卡家和老人家们聊天,再有时间就是在傍晚时分坐在北方大道(Northern Blvd.)旁的椅子上,对着落日发发呆。
  人在忙的时候,可以没有心事,没有感情,可以忘记一切,但一闲下来,很多事情就会慢慢从思想深处渗出来,渗到全身。有很多次,当我面对纽约的夕阳,心中不禁会问自己,在地球的另一边,我的父母在干什么?他们起床了吗?是否一切都好?是否在牵挂着这个万水千山外的儿子?每到这时,心中就会涌起一股歉疚。为什么出国前每天都忙着走亲访友买东西,为什么没有多抽出一点时间陪陪他们聊聊天?虽然很少打电话,但我知道他们一定每天都在想我,都在为我默默祝福,都在看家里墙上那张美国地图。他们可能不熟悉美国的地理,但他们一定知道纽约在美国的哪里。当他们的手抚摸着地图上纽约的位置时,心里一定感觉就象在抚摸我的脸。我的心象阳光下的奶油在慢慢融化,我眼里有某种东西在慢慢融化。
  多年以后,我听到了一首歌叫“常回家看看”。歌星可以用各种技巧把这首歌唱得声情并茂,但其实每个做子女的都能把这首歌唱的更好,当你们在心里用心来唱的时候。也许有一天,你也会出国或者远行,当你离开家门充满希望奔向远方的时候,你可曾注意到身后那牵挂的眼神和颤抖的心了吗?常回家看看吧,从今天开始。
  
95#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10-2-9 15:19:00
  祝大家新年快乐。
96#作者:陌上人如玉  回复日期:2010-2-10 16:13:00
  记号,喜欢楼主行文的风格,看到楼主写和窦大哥的事时,挺感动的,当看到一个对楼主这么关心的人去世时,眼里有点湿润
97#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10-2-10 18:16:00
  作者:陌上人如玉 回复日期:2010-2-10 16:13:00 96#
  
    记号,喜欢楼主行文的风格,看到楼主写和窦大哥的事时,挺感动的,当看到一个对楼主这么关心的人去世时,眼里有点湿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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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您.请多提意见.
98#作者:j5_51981  回复日期:2010-2-11 0:05:00
  那楼主觉得CSI:NY里演的真不真吗
99#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10-2-12 14:46:00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帮助,咱们虎年见。
100#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10-2-20 15:27:00
  最近很多朋友询问关于丰田汽车的招回,我认为招回制度是一件好事。体现了对消费者充分负责的精神。对于此次丰田的招回,媒体的刻意渲染和夸大已经有点恶意和做秀的成分了。 广大丰田车主应该放放心心的开。
  很多国内的汽车没有招回发生,不是说明那些汽车有多好,而是说明那些厂家对顾客压根儿不在意。把你们的钱骗走就完了,他们才懒得再去看有什么隐患呢。
  
  这是我个人的观点,欢迎大家指正。(注:我开的不是丰田车,也不是给丰田做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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